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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

[清][公元1668年-1749年,清代散文家]

方苞为[清][公元1668年-1749年,清代散文家]

  方苞(1668——1749),字凤九,一字灵皋,晚年号望溪,祖籍今义津镇方皋庄。苞生于江苏-之留稼村。高祖方大美,明神宗万历十四年(1586年)进士,曾任太仆寺少卿。曾祖方象乾,明恩贡生,曾任按察司使,充岑西左江兵备道,明末,因避乱寓居江宁(今南京)。祖父方帜,曾任芜湖训导,后调任兴化县教谕。父仲舒,国子监生,青年时耕牧于枞阳黄华,家境日落,后入赘江苏-县留稼村吴勉家;生3子:长子方舟,次子方苞,幼子方林。
  方苞自幼聪明,4岁能作对联,5岁能背诵-章句,6岁随家由-迁到江宁旧居居住,仍保留桐城籍,常回枞阳。16岁随父回安庆参加科举考试。24岁至京城,入国子监,以文会友,名声大振,被称为“江南第一”。大学士李光地称赞方苞文章是“韩欧复出,北宋后无此作也”。方苞32岁考取江南乡试第一名。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考取进士第四名。时母病回乡,未应殿试。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发,方苞因给《南山集》作序,被株连下江宁县监狱。不久,解到京城下刑部狱,定为死刑。在狱中两年,仍坚持著作,著成《礼记析疑》和《丧礼或问》。康熙五十二年,因重臣李光地极力营救,始得康熙皇帝亲笔批示“方苞学问天下莫不闻”,遂免死出狱,以平民身份入南书房作皇帝的文学侍从,后来又移到养蒙斋编修《乐律》。康熙六十一年,充武英殿修书总裁。雍正九年(1731年)解除旗籍,授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次年迁翰林院侍讲学士。雍正十一年,提升为内阁学士,任礼部侍郎,充《一统志》总裁。雍正十三年,充《皇清文颖》副总裁。清乾隆元年(1736),再次入南书房,充《三礼书》副总裁。乾隆四年,被谴革职,仍留三礼馆修书。乾隆七年,因病告老还乡,乾隆帝赐翰林院侍讲衔。从此,他在家闭门谢客著书,乾隆十四年病逝。年82岁,葬于江苏-。
  方苞治学宗旨,以儒家经典为基础,尊奉程朱理学,日常生活,都遵循古礼。为人刚直,好当面斥责人之过错,因此,受到一些人的排挤。
  方苞首创“义法”说,倡“道”“文”统一。在《史记评语》里说:“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以义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论文提倡“义法”,为桐城派散文理论奠定了基础。后来桐城派文章的理论,即以方苞所提倡的“义法”为纲领,继续发展完善,于是形成主盟清代文坛的桐城派,影响深远,至今仍为全国学术界重视,方苞也因此被称为桐城派的鼻祖。
  方苞著有《周官集注》13卷、《周官析疑》36卷、《考工记析疑》4卷、《周官辩》1卷、《仪礼析疑》17卷、《礼记析疑》46卷、《丧礼或问》1卷、《春秋比事目录》4卷、《诗义补正》8卷、《左传义法举要》、《史记注补正》、《离骚正义》各1卷、《奏议》2卷、《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补遗》14卷,另删订了《通志堂宋元经解》。

同年(公元1668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49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