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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张博为

  张博,男,汉族,1957年6月生,湖北当阳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5年9月至1978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五一农场知青;1978年11月至1982年7月新疆八一农学院农经系农经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秘书;1985年3月至1988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工部办公室、政治处干事、副主任科员;1988年8月至1993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工部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7月至1994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工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委副书记(正县级);1995年6月至1999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委书记;1999年2月至2001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年8月至2005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2005年1月至2005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党委副书记;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委书记;2011年8月至2015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15年1月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是中共第-、十八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