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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祐

[宋]

姚祐为[宋]

  姚祐,字伯受,湖州长兴人。元丰末,第进士。徽宗初,除夔州路转运判官。且行,会帝幸禁苑御弓矢,祐奏《圣武临射赋》。帝大悦,留为右正言。历陈绍述之说,迁左司谏。建议置辅郡以拱大畿,进殿中监。六尚局官制成,凡所以享上率属、察举稽违、殿最勤惰之法,皆祐裁定。以亲老请郡,授显谟阁待制、知江宁府。时召捕张怀素,祐追获之,复为殿中监。逾岁,以直学士知郑州,改秦州。或请调熙河弓箭士徙边,以省更戍。祐谓人情怀土重迁,丐以二年为更发之期,满岁乐业而愿留者,乃听。且请择熙、秦富民分丁授地,蠲役借粮,以劝耕植。益广秦之东、西川,建城壁,严保障,以控熙河、泾原。皆从之。复为殿中监,改吏部侍郎,命镇蜀,用母老辞。迁工部尚书,加龙图阁学士,为大名尹,进延康殿学士,复为工部尚书,徙礼部。母丧,除知太原府。县有小胥造冢逼其先墓者,祐疑为厌己,请解官持服。先是,诏许祐悉买墓旁地,遂并徙他冢,小胥不从,故祐持以为说。言者论其挟仇要君,乃止。以提举上清宝箓宫卒,赠特进,谥曰文禧。”(宋史列传第一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