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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绩

[明]

王汝绩为[明]

  王汝绩
  名成,以字行世,明县城学前人。少即立志从学,以儒业为己任。永乐十八年(1420)乡试中举。宣德二年(1427)登明通榜,授福建政和县训导。越九年,擢山西绛州知州。绛地人多赋重,民众生活艰难,讼案极多。汝绩至,发动民众开垦荒地,严禁游惰。不数年,民渐富裕。于是兴修学校,教民礼义,使得绛地民俗大变,争讼渐少。百姓纳赋,按例征银。汝绩鼓励民众贸易,换取银钱,便利了民众。外地来绛行劫犯罪者,当即就能捕获。在绛九年,考满当离,民诣监司留之。不成,乃刻石纪绩行。卒年五十五岁。
  性坦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与人交,始终不失君子之行。山西有很多声伎,官员大多因沉溺于此而取败。汝绩宴客,屏隔丝竹,礼节优雅,终宴不哗,人尤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