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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峰

王东峰为

  王东峰,男,汉族,1958年2月生,陕西省长安县(今西安市长安区)人。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研究生、哲学研究生学历,研究生文化程度,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财贸学校学习。1981年7月至1982年9月陕西省西安市旅游供应公司从事主管会计和企业管理工作。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贸易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1984年7月至1986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财贸办综合业务处、中共西安市委财贸部政策检查处干部、副主任科员。1986年10月至1989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西安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1989年8月至1991年7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1991年7月至1996年5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中国统计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6年5月至1998年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8年2月至2001年1月任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00年3月至2001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16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1年1月至8月任中共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渭南市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期间: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任中共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渭南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任中共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铜川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4年7月至2013年4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总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7年5月至7月在国防大学第30期国防战略研究班学习;2010年5月至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47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2013年5月兼任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3年8月兼任天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3年10月兼任“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2014年2月兼任中共天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2014年9月兼任天津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2016年9月13日至14日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2016年9月至1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17年5月至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中共河北省军区委员会第一书记。2018年1月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是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