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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明

刘作明为

  刘作明,男,汉族,1957年9月生,山东龙口人,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1975.10--1978.10,河南舞阳钢铁公司矿山公司工人
  1978.10--1982.08,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2.08--1984.11,西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助教
  1984.11--1987.03,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其间:1986.02任助理检察员)
  1987.03--1992.05,四川省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2.05--1993.0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其间:1992.07任正处级检察员)
  1993.03--1996.0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其间:1994.12--1996.02,挂职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996.03--1998.06,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
  1998.06--2000.11,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0.11--2005.05,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5.05--2007.07,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
  2007.07--2007.11,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省-第一政委(2007.09)
  2007.11--2011.02,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1.02--2012.02,四川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2012.02--2016.01,四川省阿坝州委书记
  2016.01--2016.02,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坝州委书记
  2016.02--,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阿坝州委书记
  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