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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德

刘同德为

  刘同德,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东莱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民革党员,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青海师范大学法政系副主任、主任、法商学院院长。
  2005年09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青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院长;
  2005年11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挂职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2012年5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革青海省专职副主委;
  2012年10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革青海省专职副主委(正厅级);
  2014年12月,任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专职副主委;
  2015年10月,任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兼职副主委;
  2017年6月,任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主委;
  2017年12月,任民革中央常委,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主委。
  2018年1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常委,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