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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穆之

[公元1916年-2015年]

朱穆之为[公元1916年-2015年]

  朱穆之(1916年12月—2015年11月),原名朱仲龙,江苏江阴人。1933年起在北京大学外语系学习,参加一二九运动、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起,任南京《金陵日报》,山东聊城、临清专署秘书。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后,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治部宣传部、-部副部长,太行分局宣传部科长,北方局宣传部秘书,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科科长,新华通讯社特派记者、临时总社蒋管区组组长、解放区部主编、部副主任、社委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第二副总。1949年后,任新华社副总、副社长、编委会党组第二书记。“文革”中受破孩、被关押劳动。1972年9月后,任新华社社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组长、党组书记,中宣部副部长兼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中国-研究会会长。2004年3月离休。2015年10月2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个人经历1933年至1937年在北京大学外语系学习并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至1939年任南京《金陵日报》,山东聊城、临清专署秘书。
  1939年至1941年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部副部长。
  1941年至1943年任太行军区第六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1943年至1945年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宣传部秘书。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至1946年被派做敌军孙殿英、高树勋部工作。
  1946年至1947年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科科长,新华通讯社特派记者,新华通讯社临时总社蒋管区组组长。
  1947年至1949年任新华通讯社解放区部主编、部副主任、社委会成员,委员会成员,新华通讯社第二副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至1966年任新华通讯社副总、副社长。
  1964年12月起任新华通讯社编委会党组第二书记。
  1966年至1972年“文革”中受破孩,被关押。
  1972年9月至1977年12月任新华通讯社社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组长,党组书记。
  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任中央宣传口领导成员。
  1977年12月至1982年4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7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82年4月至1986年3月任文化部部长、党组书记。
  1980年9月至1988年2月任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组长。
  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任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小组负责人、组长。
  1991年4月至1992年12月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曾任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全国文联委员。
  任职情况中共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中纪委委员,第二届、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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