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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璘

[清]

张朝璘为[清]

  张朝璘汉军正蓝旗人。历官正蓝旗汉军梅勒额真、户部侍郎、江西总督、兵部尚书、福建总督等。
  最高爵位顺治九年,进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历史功绩顺治间,先后从多铎下江南,克扬州、江阴;平湖南,克武冈、沅州。讨伐姜瓖。疏请蠲江西荒赋、浮粮。
  康熙六年(1667)退休。十余年后卒。袭职。
  官职爵位崇德七年,授牛录额真。从贝勒阿巴泰伐明,败敌於胶州。
  八年,与国光同功,进二等甲喇章京。迁兵部理事官。
  顺治二年,从豫亲王多铎下江南,克扬州、江阴,率兵戍苏州,击败明将黄斐。
  四年,从恭顺王孔有德等平湖南,破明将刘承胤於夕阳桥,克武冈;复破明将张先璧於黔阳,克沅州。
  六年,从讨姜瓖,复与国光同功。考满,遇恩诏,进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授正蓝旗汉军梅勒额真。
  十年,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十三年,迁户部侍郎。寻出为江西巡抚。江西当金声桓乱后,民少田芜,御史笪重光请蠲赋,下朝璘议。朝璘疏言:“田亩荒芜,惟从容劝垦,则熟者恒熟,荒者不终荒。若急於徵赋,则始以荒为熟,渐至熟者仍荒,非足国恤民计也。南昌、瑞州二府新垦田四十馀顷,请三年后起科;未垦二千馀顷,请与豁除。”上允其请。
  十五年,加兵部尚书衔十八年,擢江西总督。
  康熙二年,右布政使王庭疏请减南昌府属浮粮,下朝璘议。朝璘疏言:“江西重赋,自陈友谅始,明世因之。前巡抚蔡士英请减袁、瑞二府赋额,未及南昌。南昌诸州县,惟武宁为友谅乡里,赋额循元、宋之旧。他六县一州,请敕部核减。”户部覈上南昌府属浮粮银十二万五千有奇、米十四万九千有奇,上命悉蠲之。
  三年,朝璘疏言:“吉安旧食粤盐,远且阻,请改食淮盐。”下所司从之。
  四年,以江西总督省入江南,解任。
  五年,授福建总督,加太子太保,授兵部尚书。
  六年,以老疾乞休。
  越十馀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