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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金

王宝金为

   王宝金,市南区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委会办公室主任。从事审判工作24年,凭借着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为人民司法的不懈追求,凭借着深厚的法学业务素养和埋头苦干的拼搏精神,在审判业务和审判管理岗位上都创出了一流的业绩,为市南区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2006年,任职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时荣获青岛市劳动模范称号。
  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处处以事业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工作勤勤恳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扑下身子干工作。担任民二庭庭长期间,王宝金同志深入探索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促进纠纷双方合作共赢,审理的2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百分之七十,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极大地提了高市南法院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担任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他通过对100件各类审判案件的审查和调研,建立起针对瑕疵案件的一整套监管机制,为提高市南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心系百姓,严格执法。“付出真情与关爱,播撒公平与和谐,才是人民法官的幸福之本”,王宝金同志这样讲,也在这样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提醒自己,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要认真践行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情系百姓、真心为民。他严于律己,廉洁勤政的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来源:市南区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