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陕西省> 渭南市> 大荔人物

王应德

王应德为

  王应德  男,汉族,1929年生,高明镇王彦王村人。中共党员,曾任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应德于1949年6月参加革命后,即去蒲城县高阳镇等地参加反霸斗争;1950年春调省土改训练班学习,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调入省土改委员会工作;1952年到1970年在省委农村工作部从事农村政策研究工作18年,为省委正确制定我省农村工作政策,提供了可行性依据。“文革”后任大荔电机厂支部书记兼厂长,渭南地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处处长、管理处处长,机关党委、纪委副书记和副局长等职。
  王应德作风扎实,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深入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深孚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