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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长胜

陶长胜为

  陶长胜  男,汉族,1931年生,八鱼乡南庄村人。中共党员,曾任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陶长胜1949年6月到大荔干校政治补习班学习,9月至11月参加大荔地委蒲城反霸工作团,到秦家乡进行反霸、减租、减息工作;1949年11月到1953年3月在蒲城县公安局任文秘;1953年4月至1969年11月在陕西省公安厅工作,先后任政治部组织科员、副科长、科长,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厅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1969年12月被下放到丹凤县棣花大队劳动;1970年12月至1972年11月陶长胜先后任商洛地区革委会政法组党的领导小组成员、政工组长、宣传组长。1972年12月至1973年8月任陕西省革委会政法组政工组宣传组组长;后任陕西省公安厅政治处宣传组长。1978年11月调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工作,先后任审干办公室一组组长,干部审查处处长。1984年1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同年4月兼任陕西省-局党委书记;1970年7月任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1991年11月离休。
  在司法厅任职内,因政绩突出,陶长胜曾荣获司法部颁发的“二级金星荣誉章”,省委老干局颁发的“献给共和国创立者”奖章。离休后,担任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2005年6月被国家关工委、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特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