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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穆禄·佛伦

[清][?-1701年,清朝大臣]

舒穆禄·佛伦为[清][?-1701年,清朝大臣]

  佛伦(?—1701)舒穆禄氏,满洲正白旗人,清朝大臣。自笔帖式累迁内阁学士。
  康熙二十八年为山东巡抚,三十一年为川陕总督,三十三年为礼部尚书,三十八年为内阁大学士,三十九年三月致仕,寻卒。
  吴三桂既死,其孙世璠犹据滇、黔,命佛伦总理粮饷,通镇远运道,旋兼理四川粮饷。事平,迁刑部侍郎。寻迁左都御史,擢工部尚书,转刑、户两部。先是下河工程,靳辅与按察使于成龙议不协,命佛伦偕侍郎熊一潇等勘议。佛伦受明珠指,议如辅言,为总漕慕天颜所劾。御史陆祖修亦劾佛伦袒辅,且言:“九卿会议时,尚书科尔坤等阿佛伦意,尚书张玉书、左都御史徐乾学言兴屯所占民田应还之民,科尔坤置不闻。他九卿或不得见只字。”上怒,下部严议。及郭琇劾明珠,指佛伦为明珠党,因解佛伦任。召辅等廷对,佛伦乃奏停屯田,并汰前所设官。部议夺佛伦官,上命留佐领。旋授内务府总管。
  出为山东巡抚,疏请均赋役,令绅民一体应役,诏嘉其实心任事。初,潍县知县朱敦厚以赃私为巡抚钱鎯所发,乞徐乾学请於鎯,获免,且内擢主事。至是事发,下佛伦鞫实,乾学坐夺官。佛伦又劾琇知吴江县时,尝侵公帑,其父景昌故名尔标,乃明御史黄宗昌奴,坐贼党诛,琇改父名冒封典,当追夺。乾学故附明珠,后相失,或传琇疏乾学实主之,故佛伦以是报。寻擢川陕总督,入为礼部尚书。三十八年,授文渊阁大学士。三十九年,琇入觐,讼父受诬。上诘佛伦,自承不实,当夺官,援赦得免。未几,以原品休致。旋卒。
同年(170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