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湖南省> 长沙市> 宁乡人物

刘维明

刘维明为

  刘维明,1938年10月出生,湖南省宁乡人。
  1955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南岭煤矿工人、安全检查员、副科长,1963年参加广东省四清,任工作队组长,1965年广东省煤建公司203建井队党总支书记、梅田一矿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梅田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广东省煤炭工业局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0月至1978年11月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0月1982年12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79年5月全国青联副主席、代主席,(期间于1983年在中央党校学习)1985年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省体改委副主任,1985年11月至1988年5月广东省委常委,1988年1月任广东省副省长,1998年1月当选广东省政协副主席。2007年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是中共第11、12、13届候补中央委员。刘少奇侄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