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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斌

[公元1979年-2007年]

孟祥斌为[公元1979年-2007年]

  孟祥斌(1979.4—2007.11)刘桥乡刘桥村人。1997年毕业于齐河县实验中学,1997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在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兰州分院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浙江金华某部机要科,后任副连职中尉参谋,先后5次0完成重大军事任务,3次代表部队参加专业大比武,取得优异成绩;他牢记军队宗旨,为失学儿童捐款捐物,多次见义勇为。2007年11月30日上午,他陪探亲的妻子和3岁的女儿,到浙江省金华市区购物,途径城南婺江通济桥,11时15分,一名女青年轻生跳江。他发现后,不顾个人安危,毅然从10米高的城南桥上,跳入江中。他迅速游到女青年身边,托着她奋力向岸边游去。冰冷的江水浸透了他的衣服,他在水中艰难地向岸边游了10多米后,体力渐渐不支。这时,一艘摩托艇闻讯开来,孟祥斌拼尽最后力气,将女青年推向摩托艇,自己却因体力耗尽,沉入江中,英勇牺牲,年仅28岁。孟祥斌舍己救人的事迹,深深感动了金华市民,牺牲当晚,1000多名金华市民来到他牺牲的地方,为英雄“烛光守夜”。追悼会上,3万多群众自发为他送行。被授予“感动中国—2007年度人物”,金华市追授其“见义勇为市民”称号,被浙江省评为“浙江骄傲”,所在部队追认其为烈士。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作出《关于开展向孟祥斌学习活动的决定》,山东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决定追授孟祥斌为“全省道德模范”。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孟祥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央、省、市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2009年5月,被中央军委追授“舍己救人模范军官”荣誉称号。2009年9月20日,被评为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2009年8月20日,被评为“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来源:齐河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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