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南省> 濮阳市> 清丰人物

马瑞华

[公元1917年-2008年]

马瑞华为[公元1917年-2008年]

  马瑞华同志生平(1917-2008)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河南省第五届、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12月29日在天津逝世,享年92岁。
  马瑞华同志,曾用名马志远,1917年7月出生于河南省清丰县古城集。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早在少年求学时期,他便开始接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加入学生会,参加党组织发起的有关活动。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进行革命活动,1934年因当地党组织被破坏而同党失去联系。“七·七事变”后,马瑞华同志在本村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12月起,先后任冀鲁豫四地委委员兼长垣县县委书记、滑县县委书记,为建立和巩固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做出了贡献。1945年5月后,马瑞华同志任延津县县委书记。在国民党军队占领延津地区后,根据地委的决定,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游击战,带领县大队深入敌后,夺回了原有的根据地。1946年春,任冀鲁豫四地委社会部部长,积极参与领导了当地的土地改革和支前工作,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9年1月,马瑞华同志调天津工作,历任六区区委书记、市产业工会副主任、河西区委书记。1956年6月任天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62年7月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我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文革”中,马瑞华同志受到严重破孩,但他始终对党忠贞不渝,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1978年5月任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他坚决拥护、积极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拨乱反正和党的干部路线,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1982年10月,马瑞华同志调河南省工作,担任河南省第五届、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不顾年事已高,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为充分发挥省人大作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了大量工作。
  经中央组织部批准,1990年10月,马瑞华同志回天津安置后离职休养。他十分关心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关心天津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
  马瑞华同志在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有很强的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积极负责,公道正派,掌握政策稳妥,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严格要求家属子女。马瑞华同志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情操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同年(公元1917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200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