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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允

[元]

李叔允为[元]

  李叔允,明初钧州(今禹州)人。洪武三年(1370),由儒士任职国子博士。洪武六年(1373)叔允接受诏命与夏原吉等共同搜集撰写《历代诸王事实》二卷;尚书陶凯等亦修是书一卷。此三卷定名为《诏鉴录》。以后叔允升翰林修撰,兼修国史。再接受诏命与宋濂等-《洪武正韵》等书。叔允曾上 书议定丧礼孝服的制度。叔允辞官归里时,帝赐白金、绸缎若干。诸王子及宋潜溪、刘伯温等皆有临别赠言,以资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