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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敏中

[元]

焦敏中为[元]

  字达卿,元代单父人,昭信校尉焦云从之子,历任大中大夫、杭州路总管达。他为官清正,善于管理,视民如子,励精图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深受人民爱戴。
  平章月鲁那延认为焦敏中才干非凡,把他推茬给元世祖忽必烈,授其为光禄寺主事,旋升大都路总管府经历,负责营建大都(今北京)。他筹划周密,崇尚节俭,管理得当,监修佛寺时大量节减费用。因他不信佛教,不符合丞相意图,遭到丞相的反对,被迫出京做淮西宣慰司经历,不久迁升江浙行省都事。
  敏中刚到江浙行省都事任上,正值浙江一带灾荒,饥民被迫合伙抢劫,地方官把他们当乱民逮捕起来,饥民不服上诉行省,敏中认为饥饿得没办法才这样,不应以乱民治罪,最后把领头的打了一顿,其余的一概不加以追究,以后再也没有发生抢劫的事。因此,他被升为江浙行省左右司员外郎,除授常州路治中。那年常州增加田租,劳动群众不堪负担,他为民请命,据理力争,免掉了新增的百万石田租。后来,敏中入朝为户部员外郎。
  大德年间,江浙一带连年灾害,敏中临危授命,出任杭州路同知,总管府事,给予三品待遇,他到任不几天就劝导地方乡绅捐粮一万多石,设置仓库,统计灾民人口,按人口发给纸卡,每卡计日画出方格,盖上官印,每领一天的米,就把一个方格用墨抹掉,这样做杜绝了欺诈冒领的弊端。而后,又招集灾民各归本业,免掉他们欠的租税,发给耕种田地的资本农具等,当年秋禾丰收。不久,他升为大中大夫、杭州路总管达。打官司的责成属县去办,办得不合理的地方给以纠正,狠毒的衙役和恶霸土豪给以法办。兴建学校,增加师生的廪粮。约一年的光景,杭州路政通人和,百废俱兴,延佑四年,敏中谒见皇帝,受到皇帝嘉奖。不久,又任嘉兴路总管达。
  敏中去世时享年68岁,被赠为嘉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中山郡侯,谥文忠。
  来源:菏泽市地方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