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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莫·清安泰

[清][?-1809年,清朝大臣]

费莫·清安泰为[清][?-1809年,清朝大臣]

  清安泰(?—1809)费莫氏,满洲镶黄旗人,清朝大臣。乾隆四十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擢员外郎。出为甘肃凉州知府,调署兰州,擢湖南衡永郴桂道。六十年,苗疆事起,奉檄赴保靖抚辑降苗,以治饷功,赐花翎。
  嘉庆元年,械送首逆吴半生、石三保至京,擢按察使,迁广西布政使。七年,署巡抚。八年,调浙江布政使。十年,擢江西巡抚,调浙江。
  人物事迹十一年,海寇蔡牵犯浙洋,赴温、台防剿,严杜接济,贼樵汲俱穷,窜去,诏褒之。总督阿林保劾提督李长庚因循玩寇,下清安泰密察,疏言:“长庚忠勇冠诸将,身先士卒,屡冒危险,为贼所畏。惟海艘越两三旬若不燂洗,则苔黏旐结,驾驶不灵,其收港非逗留。且海中剿贼,全凭风力,风势不顺,虽隔数十里犹数千里,旬日尚不能到。是故海上之兵,无风不战,大风不战,大雨不战,逆风逆潮不战,阴云蒙雾不战,日晚夜黑不战,飓期将至,沙路不熟,贼众我寡,前无泊地,皆不战。及其战也,勇力无所施,全以大炮轰击,船身簸荡,中者几何?我顺风而逐,贼亦顺风而逃,无伏可设,无险可扼,必以钩镰去其皮网,以大炮坏其舵身篷胎,使船伤行迟,我师环而攻之,贼穷投海,然后获其一二船,而馀船已飘然远矣。贼往来三省数千里,皆沿海内洋。其外洋灏瀚,则无船可掠,无岙可依,从不敢往,惟遇剿急时始间为逋逃之地。倘日色西沉,贼直窜外洋,我师冒险无益,势必回帆收港,而贼又逭诛矣。且船在大海之中,浪起如升天,落如坠地,一物不固,即有覆溺之虞。每遇大风,一舟折舵,全军失色,虽贼在垂获,亦必舍而收。洎易桅竣工,贼已远遁。数日追及,桅坏复然,故常屡月不获一战。夫船者,官兵之城郭、营垒、车马也。船诚得力,以战则勇,以守则固,以追则速,以冲则坚。今浙省兵船皆长庚督造,颇能如式。惟兵船有定制,而闽省商船无定制,一报被劫,则商船即为贼船,愈高大多炮多粮,则愈足资寇。近日长庚剿贼,使诸镇之兵隔断贼党之船。但以隔断为功,不以擒获为功。而长庚自以己兵专注蔡逆坐船围攻,贼行与行,贼止与止。无如贼船愈大炮愈多,是以兵士明知盗船货财充积,而不能为擒贼擒王之计。且水陆兵饷,例止发三月。海洋路远,往返稽时,而事机之来,间不容发,迟之一日,虽劳费经年,不足追其前效。此皆已往之积弊也。非尽矫从前之失,不能收将来之效;非使贼尽失其所长,亦无由攻其所短。则岸奸济贼之禁,必宜两省合力,乃可期效。”奏上,诏嘉其公正。由是益向用长庚,清安泰之力也。
  寻又条上防海事宜:“沿海居民,编造保甲。稽覈商贩,以断米粮出口;禁制火爆,防 透漏;断绝采捕,以杜奸宄溷迹。”并如议行。十二年冬,蔡牵子至普陀寺,未获,被谴责。寻以阮元代之,调河南巡抚。十四年,卒。
同年(1809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