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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缙

[清][公元1617年-1688年]

余缙为[清][公元1617年-1688年]

  余缙(1617—1688),字仲绅,号浣公,诸暨高湖人。父元文,为当地名儒。缙幼时就读乡塾,文笔优长,闻魏忠贤乱政,作弹劾文,塾师惊叹,赞为才子。清顺治九年(1652)中进士,初授封丘知县。时荒地遍野,朝议兴屯田,募民开垦。初民无不乐从,及征租,反高过熟田,致使已耕之地,复又荒芜,乃致以荒地应征之粮摊派于熟地之上,百姓困苦不堪。恰遇总督李荫祖巡视封丘,便导引总督至旷野,使其目睹饥民裸跣毛食之惨状,总督知其虚里,方始豁免虚张租赋。
  署封丘时,黄河决于河南荆隆口,封丘遭淹,缙与河渠使协议,引支河以分水势,筑长堤以防溃溢,清理滩地以安民;召集逃亡的百姓开辟荒地,革降额外之赋税,减轻徭役与刑罚;洁己爱民,使凋敝的农村经济逐渐复苏。
  为官素廉正奉公,抑制豪强,打击奸商及妖言惑众之巫神,故其时中州治行推其为第一人。康熙初,郑成功子锦屯厦门,霸居一方;时有人建议放弃舟山,缙上疏据理反对。又反对总督李率泰迁海滨居民。还奏请及早削弱三藩,以免尾大不掉之患。后三藩果反叛于云南,识者乃叹服缙之卓见。
  康熙七年(1668),浙江提督移居绍兴,大帅哈喇库横而贪纵,纵下卒白昼窃市,掠0女,越民卧不占席,无人敢撄其锋,惟缙起疏纠劾,罗列其奸状,诏下褫职,民庆更生。
  著有《大观堂集》、《续保越录》、《家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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