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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缙

[宋]

王缙为[宋]

  王缙(生卒年未详),字子云,宋分水(今桐庐县分水镇)人。崇宁五年(1106)登进士,授歙州(今安徽歙县)司法参军,升任英州(今广东英德县)知州。吏部考核,其品格与治绩皆列一等。高宗诏其入京面对,初拟授任滁州,以固边备,因朝议未决,改任虔州(今赣州)知州,未几召回任金部员外郎。复出将任温州,陛辞时,皇上称他不宜离开朝廷,即拜为监察御史,擢升殿中侍御史。首陈“正纲纪”、“明赏罚”等六事;又东南大旱,缙提出禁科役、免谷税等赈灾弭变措施,颇受朝廷重视。不久,再迁右司谏。时淮河一带战事紧急,某将畏缩不前,请严治,以振抗敌保国之军威。又因大臣间相互倾轧,缙深为忧虑,吁请同僚把猜忌消灭于萌芽状态,同心同德,共济国事。绍兴七年(1137)八月,淮西军副统制郦琼率部叛变投敌,统制张景,兵部尚书吕祉先后遇害。言官归咎宰相谋帅不善。缙抗声说:命帅时我辈皆参与其事,岂能独罪宰臣!因之反遭诬劾,连坐落职,出任常州知州。有旧僚属某,曾在金庭供职,经常州时谒见缙,缙当面予以诘责,并羞辱之。此人与秦桧有深交,便向桧诉说,桧大怒,罢知州职,管台州崇道观。乞休归家后,怡然自乐近20年。既老,朝廷赐三品服,年八十七而卒。临终,对家人说,生平未做亏心事,死而无憾。
  缙任言官多年,做到知无不言。常说:人才难得,特别是国家多事之秋,更要爱惜人才。所以虽身居言路,不专事弹劾,惟论社稷安危大计,以启悟君心。高宗称赞他中正不阿,得谏臣体。以后官论事有不当者,帝常说,王缙奏事,可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