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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伏泉

[公元1893年-1930年]

陈伏泉为[公元1893年-1930年]

  陈伏泉
  (1893~1930)
  陈伏泉,长沙县锦绣都大河塘(今属果园镇)人,清光绪十九年(1893)生。从小过继给伯父陈立臣为嗣,幼年因脚踝摔伤致残,就近在族学读私塾8年,后到长沙市北门一绸布店学徒,不久回乡。他为人性豪爽,有辩才,喜交游,与同乡友人李亚龙、杨立三(均系中共早期党员)交往尤为密切。后三人在本乡创办桃溪小学,吸收农家子弟入学,先后由李亚龙、他和其胞弟陈贻谷任校长。
  1919年,陈伏泉人湖南第一纱厂任弹花部领班,与中共党员、弹花部工人肖月石相识。在肖启发下,他积极参加工人运动,1923年加人中国共产党。次年暑假,工人要求厂主给工人假期提红发双薪,推陈伏泉、肖月石等为代表向厂方交涉,次日资方宣布放假,随即将他与肖月石等代表开除。
  陈伏泉回到家乡从事农运活动,1924年国共合作后吼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被选为县党部执行委员,任妖沙县署水利委员。他利用职务之便,为群众排解争水纠纷,救灾济贫,在群众中有很高威望。
  1925年冬,根据中共湖南区委指示,他在农村秘密开展党的建设,组建农民协会,先后发展欧阳浪平、曹秉勋、陈贻谷等人党。1926年春与郭屏藩、龚泽湘、朱友富、易子义等一起分别在锦绣、大贤、嵩山、龙喜、麓山、伏龙等镇、区、乡组建农会,会员达5000余人。1926年4月,长沙县农民协会成立,他被选为执委,同年7月在县农协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接替廖长顺继任县农会委员长。8月,中共湖南区委决定“在省农民协会未成立之前,由长沙县农民协会代行省农民协会职权”,由他和滕代远、朱友富、廖锡瑞、叶松林等主持省农协日常工作,指导全省各县农协运动。同年12月,湖南省农民协会成立,他被选为执行委员,与柳直苟等一起收缴县团防总局及下属团防局的0,建立起一支有200余人的县农民自卫军;成立特别法庭,镇压了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肖蔚云、史一白、李泽湘、周铁梁等。
  “马日事变”发生后,他躲过敌人追捕,将0分散埋藏,回老家继续坚持斗争。同年秋,被任命为中共长沙县委委员,“灰日-”失败后与组织失去联系,遂化名刘桂林避居湘阴县南洲垸一友人家。他设塾教书为掩护近半年,后被当地团防局发觉,复潜回老家,在屋后挖一洞应急藏身。1937年7月红三军团攻人长沙,他得知消息后带领儿子匆匆赶到长沙找寻红军,不料红军于次日拂晓撤往浏阳,长沙又陷敌手。他因腿残无法随红军行动,来不及出城,乃暂避于其妹陈巧元家。然而被绵绣镇督总杨卓夫之子杨应九侦知,陈伏泉被捕。敌人严刑逼供,他坚不吐实,于8月8日被敌人杀害于小吴门外校场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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