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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

[唐][?-691年]

周兴为[唐][?-691年]

  周兴(?~691年),武则天朝著名酷吏。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他少年学习法律,入仕后在尚书省任都事,累迁司农少卿、秋官侍郎,执掌刑狱。他极力支持武则天当政,曾上疏要求取消李唐宗正属籍,因而受武则天重用,擢任尚书左丞。他“屡决制狱,文深峭,妄杀数千人”。【注:《新唐书》】
  公元683年12月27日,唐高宗李治死后,武则天以新兴政治势力的总代表,操纵了李唐王朝的最高权力。嗣圣元年(684)二月,她废了中宗李显,自己临朝称制,独揽朝政。为了巩固最高统治地位,武则天除了动用军队镇压武装反抗势力之外,又大兴告密之风,大开诏狱,推行高压控制政策,“内纵酷吏周兴、来俊臣等数十人为爪吻,有不慊若素疑惮者,必危法中之”。【注:《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周兴正是在这种政治条件下,仗势横行,肆意滥杀的。他与别的酷吏相互勾结,揣测武则天之意,专以告密诬陷为事,捕将相,杀官吏,以致“朝野震恐,莫敢正言”。【注:《新唐书》113卷《徐有功传》】
  周兴等人为了逼供,发明了“定百脉”、“喘不得”等十号大枷和种种骇人听闻酷刑法,使囚犯一看到这些刑具就“战栗流汗,望风自诬。”他们可以任意给别人罗织一个罪名,以酷刑带供,或于狱中摧残而死,或斩杀抄家,当时的正直大臣们入朝前“必与其家诀曰:“不知重相见不?”【注:《旧唐书》186卷上《来俊臣传》】左史江融为官有才干,周兴便指控他与扬州起兵反武则天的徐敬业曾有联系,立遭杀害。广州都督冯元常虽有战功,但遭武则天的厌恶,周兴见此,便乘机诬陷,冯元常被下狱处死。垂拱四年(688),太子通事舍人郝象乾被家奴诬告,周兴审讯,将其判诛灭家族。周兴与宰相魏玄同有私怨,便在永昌元年(689)闰九月,向武则天诬奏魏玄同曾说:“太后老矣,需复皇嗣。”武则天闻言大怒,即赐死于家。同年十月,周兴等又诬告右武卫大将军黑齿常之(百济人)与右鹰扬将军赵怀节等人谋反,下狱后受不了酷刑,- 。载初元年一月(690年春),宰相韦方质有病,武承嗣、武三思前往探视,意欲拉拢为私党。但韦方质不愿与武氏苟合,没有起床迎送,武承嗣反感。周兴、来子珣迎合武承嗣之意诬告韦方质谋反,将韦方质流放,后来不久又派人去贬地杀害。同年,周兴又受武承嗣的指使,诬告唐高宗第三子泽王李上金和其弟许王李素节,致使兄弟二人被杀,他们的十几个儿子有的被流放,有的被杀害。
  在酷吏横行的时期,也有一些正直的朝臣站出来与之作斗争。如徐有功前后平反了数十百家的冤案,周兴对他恨之入骨,几次向武则天诬告徐有功是“故出反囚,罪当不赦。”【注:《旧唐书》85卷《徐有功传》】
  天授二年(691)初,酷吏丘神勣被处死,有人告周兴与丘神勣通谋,武则天命来俊臣审问,于是便发生了“请君入瓮”的故事。周兴在酷刑面前,也只得叩头称罪。按法律,周兴当处死刑,武则天赦他一死,命改判为流放岭南,在路上被仇家所杀。
相关成语:

【请君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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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 (?~691)
来俊臣 (651~697)

同年(69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