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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曾

[清]

刘曾为[清]

   刘曾(生卒年不详),字鲁如,清康熙时地方廉吏。陕西临潼县人。青年时他曾跟随关中名儒李颙游学。康熙十八年(1679)中进士,授湖南辰州溆浦知县。此县地处偏僻,积年存在着田赋丁役不均的弊端。刘曾到任,深入民间了解乡情,组织人力丈量地亩,逐户造册登记,张榜公布,明申政府的赋役政策。这一措施,减少了下层官吏和豪绅从中舞弊的机会,深受百姓称赞。从此,百姓乐于从事生产,地无荒芜,减轻了群众负担。他在县治理三年,政声很高,被提为吏部主事,迁员外郎、郎中。
  他在吏部时,有一官吏送来千金为他祝寿。他正言厉色加以拒绝说:“我岂能受此不明不白之金?”因他清廉有声,被调任贵阳知府。贵阳是多民族聚居地,苗族居多。历年来,苗汉人之间常常发生殴斗,造成民族纠纷。刘曾到任后,经过周密调查,拘捕了“奸民略贩者”数十人,并将被拐卖出去的苗民儿童追寻回来,送还其家。苗族人民深感其德。从此,汉、苗两族百姓之间逐步和睦起来,社会秩序安定。
  官府的粮仓每年均有节余,刘曾命将余粮另建仓库储存,到春季百姓缺粮时,用此粮接济百姓度荒;或播种时百姓缺乏籽种,他又让借给种籽,适时耕种,不误农时。他的政声传扬,清政府赐蟒服嘉奖,又提升他任云南省驿盐道,继迁为云南按察使。
  康熙五十六年(1717),辞官归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