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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察

[明]

李文察为[明]

  李文察(生卒年月不详),字廷谟,明代平和侯山人。凭明经贡大廷游京师,从京师带回音乐理论书籍。他精心审声侯气,深入掌握音律原理,先后写成《四圣图解》、《乐记补说》、《律吕注》、《典乐论》等音乐论著。他手制乐器,八音互用,音调和谐准确,为世所难得。福建省图书馆今尚存有《典乐论》一书。
  李文察不仅在音乐方面有突出成就,而且书法也极精湛。明兵部尚书邱养浩写的“题平和李廷漠刺史乐书歌”,把文察的乐书与战国时代的名人邹衍及西汉经学家京房的乐作相媲美。明王资尹写的《读平和李廷谟刺史乐书》称文察为;“乐律窥元定,书名逼右军”,认为其音乐成就有如南宋学者蔡元定,书法的造诣有如晋朝书圣王右军。礼科给事中周采写的《乐书序》,称文察“毕力于乐”,赞为:“极律吕正变之殊,辨歌奏顺逆之常……”。
  文察在辽州任同知时,“奏进乐书乞兴正乐表”,得到世宗赞许,因而召任太常典簿,藏其书于秘阁,凡有祭祀大典,一定要令文察随从。一些典礼官员为世宗不欢,将获不测之罪时,只要文察在世宗前解释一番,便可保得平安,可见他深得世宗信任。任满,改任磁州太守,后因母丧回家。服满,再任晋州太守,后升云南郡丞。
  李文察关心人民疾苦,常以廉洁自励,深受当时士民敬仰。未仕时,当文察例当宾贡于朝,按例可以支取一笔可观的“里纲金”,但他看到当时税役苛重,人民贫困,不愿坐耗纲银以增加人民负担,乃上 书坚辞不受贡金,慷慨陈辞,建议当局“宜激浊扬清,裕民止盗,戒奢靡,均税役,平会计”。是以谢炯在《李文察辞贡金传》中说:“即此一事,则其心之慈祥,才之展拓,操守之谨洁,有不待言,宜其久为学使所异也”,还赞道;“夫廉可能也,廉而于其所当有不可能也,廉而使一邑与其邻郡邑之人民均受其赐不可能也,养于学仕于时皆若人,天下孰与为不治乎!”由此可见他的德才兼备。
  致仕归田后,编修“宗训”,为族人表率。明万历时,琯溪西山城立有跨路华表“太常典乐”和“三省大夫”等字。“文革”初期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