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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兴祖

[元]

林兴祖为[元]

  林兴祖(生卒年失详),字宗起,号木轩,罗源县人。元延祐五年(1318年)任罗源教谕,兴办学校,培养人才,教绩显著。至治二年(1322年)登进士第,授承事郎,出任黄岩州同知,廉洁爱民,境内安定。后知隋州,又有功绩。至正初,迁知铅山州。该州豪强吴友文为首制造假钞,延及周围州县;且凶狠狡猾,夺0女11人为妾;又派爪牙数十人打入州衙任职,伺有欲告发者,先诬以他事,前后被杀害的不可数计,民含冤不敢诉者10多年。兴祖到任后,誓除此害,即张榜查禁伪钞,且立赏募民首告。初有告发者,祖佯以不实为由,斥之去;又接告发,人赃俱获伪造者2人,而堂审时声色不甚严厉。友文以为祖执法亦不严,亲至衙门为同党说情,祖乘机予以逮捕,大摄以威,州民闻讯,告发者达100多人,经审讯又捕友文同党200余人,悉绳之以法。民害既除,欢声载道。尔后凡有利于州之事,逐渐施行,由是政声远播。经-行省丞相别儿怯不花推荐,升任南阳知府、建德路同知,皆未赴任。至正八年(1348年)特旨迁兴祖为道州路总管。道州路属县永明,洞瑶常有“小乱”,兴祖以手谕劝告,众称“林总管廉而爱民,不可犯也”,三年不入境。兴祖又减轻赋税,减少徭役,赈贫济困,因而境内大治。经宪司考核,道州政绩为最。后以老辞官,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