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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弥钜

[公元1879年-1950年]

林弥钜为[公元1879年-1950年]

  林弥钜(1879~1950)
  林弥钜,竹田人,清光绪五年(1879)出生。父林泰感是私塾教师,收入微薄,后又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以致家中一贫如洗。弥钜年幼失学,从小在外祖父家中放牛。弥钜19岁时到马尾谋生,在马尾海军煤站挑煤。23岁时他到福州一家锯木厂做工,帮助老板家人管理工厂,颇有才干,因此略有资财。时适马尾造船厂拍卖一批旧舰艇废铁,弥钜见有利可图,中标买下,并转卖获利,用以在洪山桥浦上自设协利锯木厂。光绪三十一年,为扩大再生产,工厂迁往仓前山港头。当时港头有七八家规模较大的锯木厂,排挤他经营的协利小厂。弥钜同工人们一道加班劳动,同心协力,生意日渐兴隆。他又在闽北林区预购林山,待树木成材后运来加工成枕木卖出修铁路。因此弥钜所经营的工厂原料便宜,获利颇多,他买下外商出让的禅臣锯木厂改为永春号,进一步扩大生产。
  民国17年(1928)福州大中火柴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将整套制造火柴的机件-出售。翌年,弥钜见有利可图,即将之买下,计划转手卖出,由于一时找不到买主,就试办建华火柴厂,但产品质量较差,销路不畅,不久即停产。“九一八”事变后,-运动掀起0,国产火柴销路畅通,民国24年,弥钜在协利锯木场附近重建建华火柴厂。火柴原料由锦顺商行供给,生产的火柴由锦顺商行包销。但生产的卐字“建华火柴”和“耕读火柴”质量较好,销路不错,弥钜进而同英商卜内门洋行联系,扩大原料来源,吸收福州财阀资金,发展生产,他所经营的协利锯木厂成为当时福州获利最大的锯木厂。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最大的上海大中华火柴厂受日机空袭,无法正常生产,产量大减,因此火柴成为紧俏商品。当时福建省政府建设厅所辖的贸易公司,囤积了一批火柴原料,看到这时生产火柴有利可图,就想利用建华火柴厂的生产设备,专替贸易公司加工火柴,以便控制全省火柴市场,攫取利润。弥钜认为贸易公司资本雄厚,原料充足,又有政府作靠山,就同贸易公司订立合同。建华火柴厂全部替贸易公司加工火柴,贸易公司供应生产火柴的四种主要原料及职工食米,并协助建华厂从福州内迁南平。
  民国27年,弥钜将建华火柴厂迁往南平西芹镇,后迁到南平西门外,由于抗战以后锯木厂生产的木材无法运出,被日军轰炸后化为灰烬,只好作罢。此后,在大田、龙岩、光泽以及江西的吉安、临川等地设立分厂,每日可生产50磅以上的火柴,行销福建及东南各省。建华火柴厂在省内占有举足轻重的经济地位。
  弥钜看到火柴厂的加工费无厚利可图,就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他首先节省原料,其次是雇用廉价劳动力,采用“定额制”,以米作工资,工人要劳动13~14个小时,才能领到一斤多的糙米。为解决生产中原料和技术问题,研究生产火柴的主要原料磷,在水南设立白药厂。另设化工厂专门研究各种原料的生产方法。此外,他还聘请技术人员训练技术力量。建华火柴厂成为当时全国同行业中的“全能火柴厂”,原料完全自给。由于弥钜善于经营,建华火柴厂获利丰厚。抗日战争胜利后,林弥钜被南京国民政府授予“胜利勋章”。战后,弥钜将建华火柴厂迁回福州港头原址。
  弥钜热心公益事业,特别热心办教育。曾任国民党财政部缉-、货运处处长江秀清为纪念辛亥革命时的桥南社,在仓前山麦园顶办独青小学(现麦顶小学)时,弥钜捐资建校舍,担任学校董事;抗战时期他在南平创办建华中学,抗战胜利后建华中学迁长乐县古槐乡(即现在的长乐三中);为纪念他的母亲王福金,在旒峰乡东平村办福金小学。他乐于从事慈善事业,捐资修福州合组医院,以及修路、荒年施舍薯米等。
  林弥钜虽有资产,但个人生活非常俭朴。他平常身穿粗布汉衣,家中人等的衣食也不奢侈。于1950年1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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