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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乃升

[公元1910年-1951年]

黄乃升为[公元1910年-1951年]

  黄乃升(1910~1951)
  黄乃升,字智明,清流县群英乡人,清宣统二年(1910)生。人民解放军进军福建之后,乃升顺应历史潮流,毅然脱离国民党,宣布起义,使清流和平解放。
  乃升出生于地主家庭,在兄弟五人中排行第五。16岁毕业于连城旧制中学,从此,涉入仕途。
  民国15年(1926),出任驻长汀陆军第三师赖增辉营连长,后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驻防汀州。之后,任灵地乡团总、县保卫总团团长等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集合自卫队、一心会成员在城郊、田源等地多次围剿袭击工农红军,导致红军的伤亡。
  民国19年冬,匪首温保正四处劫掠,使嵩溪、林畲以及明溪县属各乡群众惶惶不可终日,县保安队多次进剿,未能奏效。后乃升设计将其擒获,送县正法,为民除一大害。
  民国32年,国民党清流县党部召开第一次全县党员代表大会,乃升被选为监察委员,其后几次改选,均连选连任。
  民国33年,与赖鸿基一道代表清流县出席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被委为省咨议,从此,参与本省政治活动。
  民国38年夏,江雄生率部进逼清流城,胁持县长陈人杰,成立清流县自卫总团,自任副总团长,旋又受编为福建省保安第七团任团长,集全县军政大权于一手。乃升便退隐回乡,伺机而动。当年9月中旬,国民党第五清剿区指挥官易启基率部从明溪前往长汀起义,途经清流,县长陈人杰、自卫团副团长江雄生紧闭城门阻其通过,易部强行进城,活捉陈人杰,收缴官印,赶走江雄生,委任黄乃升为县长。10月15日,易部在长汀通电起义,并选派警卫员易洪兰专程给乃升送信,动员其起义。在严峻现实面前,中共地下党员王振邦加紧政治攻势,组织进步群众姜尚志等人在清流城区张贴标语,宣传解放军的严明纪律。目睹蒋家王朝的彻底崩溃,10月24日,乃升召集各界人士紧急会议,决定成立《清流县人民自动解放临时委员会》,由黄乃升等17人组成,乃升为主任委员。会上宣读易启基来信,并通过起义电文。随即,公推陈荣光、王略前往宁化向4野144师432团汇报成立“委员会”情况。听取汇报之后,该团团长刘桐山、参谋长杨华复函,称:“清流县和平解放是全县人民之幸福……。”为迎接解放军进驻清流,委员会开展一系列活动。10月28日,黄乃升以委员会主任身份致电福建省人民政府张鼎丞主席,送去委员会会议纪录,要求派人接管清流工作。
  为维护城区治安,保卫敌伪档案、财产,10月30日,黄乃升召集委员会会议,决定于12月1日调集群英乡、复兴乡400余名壮丁到清流守城,并于1950年2月12日,成立人民武装工作队,乃升任队长,由432团支持长短枪21支。1950年2月23日,委员会向人民解放军接管人员交出、壳枪33支、快机12支、手枪4支、步枪317支、机枪1挺、冲锋枪1支以及县府参议会全部档案、财产和司法处、银行的文件、财产,为和平解放清流作出贡献。1951年,镇压-期间被误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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