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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炎德

焦炎德为

  焦炎德(1890一? ),字炳南,原籍辽宁省辽中县,后迁居黑龙江省克山县,民国13年(1924年)任巴彦县 所警佐所长。焦炎德祖父及父亲均以农为业,但颇重教育,曾在本村创办学校一所,焦炎德曾在本校就读,后考入奉天省立中学校,1912年毕业回乡,在本学校充任教员二年。1915年春由辽中县投入黑龙江省安达县 所当兵,嗣后升巡记。1916年2月被安达县知事委任巡官。同年4月保送奉天警官传习所学习,毕业后仍任巡官。1917年7月兼充警备队队长,并历充东省铁路 巡官及陆军骑兵第一旅司令部差遣员兼清乡局密查员。1921年5月奉安达县知事调委为 第一区区官,是年9月又蒙知事阮某保送省警务处。后被省警务处委任为巴彦县 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