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东省> 江门市> 开平人物

胡根天

[公元1892年-1985年]

胡根天为[公元1892年-1985年]

  胡根天(1892~1985)
  胡根天,原名毓桂,别名持秋,号抒秋、志抒,别署天山一叟,广东开平人。早年入读开平县第一高等小学,毕业后出广州,先后就读于广东高等师范附中、广东高等师范美术工艺专修科。民国3年(1914)底,东渡日本留学,入日本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学习,次年加入东京留日学生组织的中华美术协会。民国8年毕业,翌年春回国,先后任闽南教育局社教科代科长、上海广肇公学教员。民国10年1月,经郑振铎、许地山介绍加入新成立的文学研究会。其后任南京江苏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教员。同年8月,应广州市教育局长许崇清之邀,回广州筹办广州市立美术学校。翌年10月,与陈丘山、冯钢百等人组织广州第一个研究西洋美术的团体——赤社(尺社)。同时举办西洋画展览,极力向社会传播介绍西洋美术。胡在赤社美术学校任教多年。同年12月,参与筹备由政府主办的广东省第一届美术展览会,被省政府聘请为审查委员,并有油画作品参加展出。在审查参展作品工作中,他不顾社会恶势力的恐吓和谩骂, 技巧低劣的展品,让社会人士得以正确认识西洋美术。
  民国11年(1922)4月,广州市立美术学校正式开课,内设西洋画系两个班,广州市教育局长许崇清兼任校长,胡任教务主任并代行校长职务,兼任西洋画、美术史、艺术理论课的导师。民国15年底任美术学校校长。他在处理校务、教学之余时常撰写艺术论文,如《艺术创造与实际生活》、《从绘画的用途谈到艺术家的自觉》等。
  民国17年(1928)5月被免去校长职务,离广州到香港开设美术学校。翌年3月到上海与关良、谭华牧等创办人文艺专和新华艺专。是年10月离沪返穗。自此至民国27年,先后任教于广州市立美术学校、广州市立师范学校、赤社美术学校。并任广州战时民众教育委员会美术室副组长、市立二中教务主任、广州市印刷职业学校校长等职。此期间在报刊上发表的艺术论文有《艺术的下层进展》、《艺术的综合与分离》、《现代西洋画果真东洋画化了吗?》等。期间,参与筹备第二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广东预展会,被聘为审查委员和征审部主任干事。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广东省战时艺术馆教导主任、广东省艺术院教导主任兼美术系主任、广东省艺术专科学校教导主任兼美术系主任、广东省立博物馆馆长等职。在艰苦的环境中带领学生辗转流徙,经历连县、曲江、罗定等地,仍然坚持上课,培养出一批适应抗战需要的美术人才。
  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广州任教于广东省立广州女子师范学校。教课之余极勤笔耕,在报刊发表的艺术论文《日本的美术在中国的摇篮中长大》、《谈写实的绘画》、《西洋画在中国的发展》等数十篇之多。
  1949年夏,经朋友介绍到香港与中国共产党的有关人员取得了联系,回到广州与文化教育界进行地下工作,迎接解放。1950年至1952年间,先后出席广州市第二、三、四、五届人民代表会议,并被推举为广州市政协委员会委员。1950年9月任广州博物馆馆长。同时,当选为华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51年4月当选为中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常务委员兼美工委员会主任。9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53年9月任广州文史研究馆副馆长。1979年12月任广州文史研究馆馆长。
  胡历任:第二、三、四届广州市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六届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第一、二届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第三、四届委员会委员,第五、六、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八届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委员会顾问;第三、四届全国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美术家协会广东分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广东书法家协会理事,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顾问;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广州中国画研究会会长等。美术作品有《难民图》、《一个卫兵》、《黄山莲花峰》等。1985年6月27日病逝于广州。
同年(公元189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85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