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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伦

[汉]

第五伦为[汉]

   第五伦(生卒年不详),字伯鱼,京兆长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王莽新朝末年,战乱不息,他依险筑寨,恃强自保。铜马、赤眉等义军曾先后数十次攻击,均未能攻下,宗族与乡里百姓纷纷前来依附。后来拜见郡尹鲜于褒,做了郡吏。第五伦改任乡啬夫,因长期不见升迁,便更名王伯齐,移居河东,做起运盐买卖。几年后,鲜于褒向京兆尹阎兴推荐第五伦,遂被任用为主簿。当时的长安市场非常混乱,-,哄抬物价,欺行霸市。京兆尹又派他做督铸钱掾兼管长安的物资交易市场。第五伦上任伊始,即检查和校定了各种衡器,公平处理纠纷,稳定了市场贸易。他对左冯翊盖延的非法行为不满,多次谏止,盖延心中忌恨,故而不举荐他。
  建武二十七年(51),举孝廉,两年后任会稽(郡治今浙江绍兴)太守。第五伦虽为一郡之长,依旧亲自切草喂马,妻子做饭;每月所得俸禄,只留口粮,其余全部-卖给贫民百姓。会稽民间多喜欢占卜,祭祀神灵,当地的巫祝非常活跃,常宰杀耕牛用以敬献神灵,百姓们因此财力困乏,而前任对此多不敢禁止。第五伦向所属各县发出告示,凡是巫祝有敢于装神弄鬼愚弄百姓者,一律缉拿归案;凡随意宰杀耕牛者,各县官吏可以严加惩罚。由于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措施,会稽祭祀、卜筮之风逐渐绝迹。在任时,先后举荐选用过郑弘、谢夷吾等人。
  汉明帝永平五年(62),第五伦因犯法被解往京师,百姓得知此信,竞相前来,“攀车叩马,啼呼相随,日裁行数里,不得前”【注:见《后汉书·第五伦传》】。见此情景,他假装在官舍里休息,暗中乘船离开;百姓发现后,也乘船追赶。到了京城洛阳,官吏百姓坐在宫门上 书的就有一千多人。汉明帝下诏,对为第五伦请命的奏书,一概不予受理。随后亲自审理此案,将他免官。
  几年后第五伦出任宕渠县令。他留意为朝廷举荐贤才,所举玄贺,官至大司农。永平十二年(69)他迁任蜀郡太守。蜀郡(郡治在今四川成都)土地肥沃,官吏家多富足,有的家资上千万.第五伦将家中富裕的官吏一概遣散,选用贫寒有志之士,以此杜绝用钱买官的行为。
  公元75年,汉明帝死去,章帝刘炟即位,第五伦升-。汉章帝重用外戚,国舅马廖兄弟身居要职,广交士人官吏,一些人也争相攀附。第五伦认为外戚权力过大,想让皇帝抑制其权势的发展。在奏书中,希望明德马太后及汉章帝效法光烈皇后(阴丽华,光武帝刘秀的皇后),遣外戚各归封地,不应身居要职。并指出马廖、马防滥交士人,且其亲属仗势违法。建初二年(77),马防担任了车骑将军,奉命征讨西羌。他再次谏阻,指出外戚“可以封侯以富,不当职事以任之”【注:见《后汉书·第五伦传》】。一旦犯法违律,绳之以法则有伤皇帝的恩义,宽宥则违背国家大宪。他的进谏未被接受,不出他所料,马廖兄弟终于因罪遣归封地,马氏势力消亡。此后,随之而起的是汉章帝的皇后窦氏家族的得势。第五伦又上 书劝谏,希望皇帝降诏,严令窦宪等不得随意结交士大夫,应奉公守节,闭门自守。
  第五伦为官一向克己奉公,对事情的看法从来是直言不讳。后因病上疏辞官,元和三年(86),汉章帝免了他的官职,许以二千石俸禄颐养天年,并赏赐50万钱及公宅一处。几年后卒于家,享年八十多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