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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志评

傅志评为

  傅志评,原名史来阁,曾用名史俊、傅丹、李评,宁波人。1933年小学毕业后因家境贫困而缀学,去湖北省汉口乾泰裕木器店当学徒、店员。1937年5月,在汉口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任小组长,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同年底,辞去木器店工作,入山西临汾八路军随营学校学兵队学习。三月后,由组织分配到丽水新四军办事处。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由组织派遣到宁波工作,任中共鄞县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年底任中共鄞县县委委员。1939年5月,傅志评受中共宁绍特委派遣,任中共上虞县工委书记,利用战时政治工作队这一合法组织领导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40年10月,调新昌工作,任中共新昌县工委委员。1941年3月,任中共新昌县特派员,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以社会职业为掩护领导群众开展斗争。1942年5月浙赣战役后,为争取武装部队抗日,通过关系派党员和进步青年30余人,打入国民党四明山游击司令部(陈天桥部队)政治工作队,并在队内秘密建立支部。7月,中共嵊新县委成立后,任委员兼中共新南区委委员。1943年9月,调任中共奉西县工委书记。1944年2月,任中共鄞奉县委委员、组织部长。11月,任中共姚南县委委员、宣传部长。1945年6月,任中共绍嵊县工委副书记。入中国共产党。5月,由组织派遣到宁波工作,任中共鄞县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年底任中共鄞县县委委员。1939年5月,傅志评受中共宁绍特委派遣,任中共上虞县工委书记,利用战时政治工作队这一合法组织领导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40年10月,调新昌工作,任中共新昌县工委委员。1941年3月,任中共新昌县特派员,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以社会职业为掩护领导群众开展斗争。1942年5月浙赣战役后,为争取武装部队抗日,通过关系派党员和进步青年30余人,打入国民党四明山游击司令部(陈天桥部队)政治工作队,并在队内秘密建立支部。7月,中共嵊新县委成立后,任委员兼中共新南区委委员。1943年9月,调任中共奉西县工委书记。1944年2月,任中共鄞奉县委委员、组织部长。11月,任中共姚南县委委员、宣传部长。1945年6月,任中共绍嵊县工委副书记。兼中共新南区委委员。1943年9月,调任中共奉西县工委书记。1944年2月,任中共鄞奉县委委员、组织部长。11月,任中共姚南县委委员、宣传部长。1945年6月,任中共绍嵊县工委副书记。
  1945年10月,傅志评随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山东解放区,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组织科副科长。1946年1月起,在山东临沂、滨北、诸城等地(县)委工作。1947年进华东局党校学习,1949年5月,学习结束后分配到三野先遣纵队干部队任排长、支部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傅志评历任杭州市政工会主席、浙江省总工会生产部长、浙江麻纺厂党委书记、1954年调辽宁工作,先后担任阜新发电厂党委书记、辽宁省委办公厅处长、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职。1962年调回浙江,任衢州化工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文革”期间遭受批斗,关押长达4年。1973年调任宁波建港指挥部副指挥、党委副书记,随后进交通部宁波港务局任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84年离休。(张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