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东省> 佛山市> 南海人物

傅秉常

[公元1896年-1965年]

傅秉常为[公元1896年-1965年]

  傅秉常(1896~1965)
  傅秉常,原名耿衣裳,祖籍广东南海九江人(后迁佛山)。10岁随父赴香港。先后就读于育才书院和圣士提反男中学,继入香港大学工程系读书。民国5年(1916)12月毕业,旋即在圣士提反男中学任教。民国7年任广州军政府总务厅印铸科科长,后赴沪,任职于上海沪杭铁路局。翌年任巴黎和平会议中国代表处秘书。民国9年任广东军政府财政部及外交部驻港代表,11月任海南岛琼海关监督。民国14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外交部特派交涉员兼财政部粤海关监督,6月兼广州大本营外交秘书。民国16年9月,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关务署署长,10月任外交部参事。次年10月,任国民政府首届--,兼任-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及立法起草委员会召集委员。民国18年2月,任驻比利时公使。民国20年1月,获香港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5月反蒋派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任外交部副部长。次年1月,蒋汪共组南京国民政府,他任外交部政务次长。民国22年复任-兼-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及民法委员会召集委员。翌年至1945年连续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民国30年7月,再度任外交部政务次长,8月派为高等考试初试典试委员长。民国32年1月,任驻苏联大使;2月被免去--职。民国35年7月以中国代表身份,出席巴黎国际和平会议。民国38年3月,任外交部部长,未到任;4月由莫斯科返国,取道香港,定居法国。1957年5月,自巴黎赴台北,旋受命为“-国策顾问”,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1958年6月,任“-”副院长,7月兼“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65年7月29日病逝于台北。曾编《最新立法全书》,遗作有《一九四九年日记》等。
同年(公元189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5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