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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迈

[公元1908年-1978年]

陈之迈为[公元1908年-1978年]

  陈之迈(1908~1978)
  陈之迈,广东番禺人,生于天津。是岭南名儒陈澧曾孙。民国17年(1928)毕业于清华大学,并赴美国攻读历史与政治,翌年获俄亥俄州州立大学文学士学位。民国2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归国,任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翌年加入以胡适为首的独立评论社,协助编印《独立评论》周刊。
  民国25年(1936)夏,受国民政府行政效率研究会之聘,考察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后历任北大、南开、西南联大及中央政治学校教授。
  民国27年(1938)5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后兼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11月,行政院院务处长蒋廷黻在重庆创办《新经济半月刊》,陈参与其事。
  民国33年(1944)6月,任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馆参事。翌年1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副代表,代正代表魏道明出席该署会议;后兼中国出席国际紧急粮食理事会及其附属稻米、谷类、肥料、茶叶、油脂等委员会代表、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中国代表。从1949年至1955年(1951年除外),每年9月中旬赴纽约参加-民党当局所谓“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团”的工作。1949年10月任台湾当局所谓“出席联合国粮农组织特别大会全权代表”。1950年,台湾当局加陈之迈所谓“驻美使馆公使”衔。1950年6月,他代表台湾当局“驻美大使”顾维钧出席所谓“纽约华侨-救国总会成立大会”。从1949年9月起,他协助台湾当局“驻联合国常任代表”蒋廷黻多次向联大提交诬蔑中国共产党的所谓《控诉苏俄案》;1952年2月,这一所谓“提案”在联合国第七届大会上被强行通过。
  1955年11月,陈之迈任台湾当局驻菲律宾“大使”;1956年8月,任驻日本“大使”。1958年7月,改任驻澳大利亚“大使”;1959年2月,任驻梵蒂冈“大使”;1961年10月兼驻新西兰“大使”(1963年6月免),是年还奉派为台湾当局“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1971年,兼任驻马尔他“大使”。1978年1月免职调返台湾,任“外交部”顾问及“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11月8日下午因心脏病发死于台北荣民总医院。著作有《中国政制建设的理论》、《政治学》、《政治教育引论》、《中国政府》、《蒋廷黻的志事与平生》、《荷兰高罗佩》、《澳纽之旅》、《旧游杂忆》、《天主教流传中国史》、《旅日见闻》、《患难中的美国友人》、《中国绘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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