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陕西省> 宝鸡市> 陈仓人物

张抚

[明]

张抚为[明]

  张抚
   字世安,明宝鸡县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初授刑部主事,耿正廉明,不畏强御。都督王义、刘宁,广宁侯刘铨,山西镇守太监石岩,各犯重罪,慑于这些人的权势地位,无人敢去审判定案。张抚秉公而断,很快审讯判决了这几个案子。浙江按察副使张蕙恶迹昭彰,朝廷派去惩治的官员,个个噤若寒蝉,不敢深究。“抚劾之”,使张蕙在罪责面前不得不低首伏法。后进四川按察副使,适遇饥馑,张抚以自己的俸银,购买大米三百斛(一斛合十斗),赈济饥民。后升湖广按察使,时值境内强盗横行,张抚布告境内:“获盗者予金”。有人抓了盗贼,张即以布告规定的数目,于已俸银内支付。经此一番治理,湖广境内的盗贼很快绝迹。后进云南布政使、南京太仆寺卿,历左副都御史,乞致仕,不允。寻进刑部侍郎,又上 书求退,获准,皇帝命周驿站车马专程送归。
   张抚精通吏治,清正严明,居官三十载,耿介如一日,朝野誉称“张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