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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江

杨泽江为

   杨泽江,又名克俊、俊仁、俊人、隽人。1921年4月25日生,河南省清丰县大流乡杨庄人。农民家庭出身。1927年春起读小学。1934年夏起在河北保定师范学校学习,接受学校中共地下组织发动领导抗日斗争的启蒙和教育。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回家乡,宣传抗日进步思想。12月在南乐县留固店参加中共直南特委领导的抗日民军第四支队。1938年3月参加抗日军政干部学习班学习,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至1939年1月到延安参加中央青年工作会议和西北青年救国会代表会议。1939年春任中共直南地委青委副书记、冀鲁豫边区抗日救国总会青年部部长。1940年4月至1941年6月任冀鲁豫边区青年抗日救国总会主任。1940年任冀鲁豫边区二地委民运委员会副书记、边区救国总会代表团团长。1941年在反“扫荡”斗争中负伤。同年7月至1943年9月任冀鲁豫区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任。1942年4月在反“扫荡”中突出敌围,受到区党委通报表扬。后任冀鲁豫边区抗-会青年部长。1943年秋被选为七大代表赴延安,1944年初入中共中央党校一部第二支部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8月起任中国解放区青年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同年10月至1947年10月任中共冀鲁豫边区鲁西南地委菏泽等四县工委委员、抗联主任。1946年初任中共南华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1947年任中共鲁西南地委南华、东明二县工委书记。1948年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青委委员、区党委青年科科长。同年夏调任中共华北局青委委员兼组织部长。1949年6月至1952年5月任江西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青年团江西省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南昌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副部长、南昌市委委员。1949年9月至1952年5月任中共中南局青委委员。1950年9月任江西省土改委员会委员。 1952年8月至1953年6月任中共华南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书记。1953年初任华南垦殖总局副局长。同年9月至1954年 5月任中共海南区委副书记。1954年5月至1955年6月任中共海南区委第一副书记。1955年6月至1959年1月任中共海南区委第四书记。1960 年10月任中共海南区委第一书记,1963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书记。1960年11月至1966年5月兼任海南军区政治委员。1966年5月至 1968年4月任海南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文革”中受冲击。1969年9月任广东省湛江地区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1971 年4月至1972年11月任中共广东湛江地区核心组副组长。1972年2月至7月任中共广东汕头地委第一书记,同年7月至1974年4月任书记。1974 年4月至1976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秘书长。1975年6月至1976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1976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兼保定地委第一书记。1977年4月至1978年9月任河北保定地区革命委员会主任。1978年11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兼保定地委第一书记。1979年9月至 198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兼省农委主任。其间,1980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半年。1981年7月至1983年3月兼任河北省农委党组书记。 1982年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1983年3月至1985年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1983年7月至1986年8月兼任河北省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1985年5月至1993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主任。1995年11月离休。任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会长,河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等职。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七、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