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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广

[清][公元1806年-1874年]

王兰广为[清][公元1806年-1874年]

  王兰广(1806-1874),字耕心,号香圃,别号静涵,河南省修武县人。早年曾就读于南阳、河朔两书院。学习注重哲理,挈纲提要,讲究实用,不尚虚浮。曾把历代名臣良吏可作榜样者,汇集成册,悉心研讨,吸取经验教训。这对他后来漫长的官吏生涯,起了重要作用。
  王兰广是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的拔贡,翌年殿试列二甲第二名,以知县分发直隶(今河北省)。先后任安平、南乐、曲阳、饶阳、长垣、获鹿、枣强、交河、宛平、清苑、天津、河间、大名等县的知县,还任过天津河防同知,安州知州及冀、定、遵化等直隶州的知州,最后补授广平府同知。所到之处,无不循声卓著,深受当地民众爱戴,其中尤以数治天津,政绩特为显著。
  王兰广为官,清正廉明,勤政爱民。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七月,王兰广任天津知县,时全境水灾,他晨夜施放银米,"每村放赈,必按户口大小,领银米若干,榜示通衙",使民众都能知晓。清咸丰七年(1857年)五月,黄河决口铜瓦箱,洪水漫流开封、长垣、东明问。兰广随太守徐梦卿到东明县赈灾。当时正值盛暑,洪涛声若轰雷。汪洋似海,仅露树梢房脊;死人死畜,漂浮成百上千。尚存者,或登堤岸支席棚面居,或攀树端踞屋顶待救。徐太守以官尊居官衙不出,独兰广与其随从顶酷日、冒暴雨、驾扁舟、涉洪水,出没于惊涛骇浪问。共历时9昼夜,周回数百里,查勘三百余村,或雇舟救民,或按人发粮,均造册登簿,以备稽查。先后共救出难民数万人,而他自己则数次遇险,几乎丧生。赈毕归城,"城门已塞,由城缺引絚攀堞而上"。待水退,兰广离县,东明百姓皆以鼓乐送行。清同治四年(1865年),王兰广再任长垣县知县。当时长垣县屡遭黄河水害,全县"一千八百余村,罹害者八百有余,百姓荡析离后,不堪言状"。兰广一到任,就立即"不避危险,驱车南下,……迭次查勘",组织率领民工,用了两个多月时间,修筑了底宽6丈,高1丈、顶宽3丈多、长60多里的大堤,并对原有单薄的旧堤,择要加修。"复虑修防无人,难于持久,乃于紧要工段,搭盖土房十三处",派驻专人,随时防修。这对防范长垣水患,起了重要作用。
  王兰广为官,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天津县宜兴埠有个大恶霸温毓善,"群呼为温杂烩。淫凶豪横,财雄一方"。其子任山东都司,他本人也买了个五品职衔。各级官吏和他结拜为兄弟者,不可胜数。"道府厅县,时通展谒,胥役皆其党习习,署内声息俱知之。"凡有新官上任,温必"迎舆自诉",并行贿赂。所以尽管他横行乡里,民怨沸腾,但各官均"望而畏之",不敢过问。温与女仆王媪私通,生一女,及长,有姿色,温0之,并纳为妾,又用毒计0王媪子媳辛艾姐。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王兰广到天津上任,温故技重演,三次求见,兰广均不理睬。十余日,辛氏擂鼓控温。兰广"怒甚,立命拘之",温虽施尽各种诡计,迁延数月之久,但终不能免。温强命王女饮 汁,入狱即死。温遂使"专人挟巨资赴都通关节,妄列婪赃逼命吞赈虐民等词",还派人星夜到省城贿赂。审讯问,"温持有护符,毫无惧色",并假"作中恶状,横挺堂上",耍尽无赖。但兰广坚不动摇,断然杀掉了这个罪大恶极的大恶霸,天津民众无不拍手称快。宜兴埠人敬赠给他"好恶同民"匾额;甚至有人将此事"编为歌词,分出绘像,刊册以售"。于是王兰广之名大噪,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王兰广是个有民族气节和爱国思想的基层官吏。早在第一次 战争时,他任曲阳县知县。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夏,曾奉词天津海疆,防堵英国侵略军。不久,当他听到清政府屈膝求和,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南京条约》时,大为激愤,曾写下这样的感事诗:
  倏报南中又讲和,居然城下罢干戈。
  沉冤谁念焚巢酷,啖敌全凭纳币多。
  子女伤残通玉帛,甲兵坐老让关河。
  一民尺土非轻授,其奈王孙议抚何!
  清咸丰八年(1858年),王兰广任交河县知县。这年英、法帝国主义发动了第二次 战争,联军直逼天津。王兰广被调往天津协助守城。当时清政府正集中力量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对帝国主义侵略者步步退让,妥协投降。天津重地,竟无重兵防守,侵略军遂陷大沽,占领津郊。天津道府厅县文武各官,尽皆抱头鼠窜,甚至有"尊官有用数金易一敝服溷迹牛马走者"。而独有王兰广飞车奔赴孙庄,指挥民大,"载石沉船,系柳阻截","时海风日暮,浪如山立",兰广等"驾一叶小舟,往返洪涛七八次,凿船入水间",侵略军"见河中樯颓柳卧,恐暗藏火器",数日不敢进城。但是,腐朽的清政府却又奴颜婢膝的与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清同治九年(1870年),王兰广奉调"赴津审理夷案"。所谓"夷案",就是当时震动中外的"天津教案"。其发生根源是两次 战争时期天津人民被压抑的反侵略怒火,而导火线则是"教堂迷拐幼童"事件。原来法帝国主义者于天津望海楼立教堂,于东关办仁慈堂,以传教为名,办理育婴堂。一些流氓无赖受法传教士指使,拐买儿童送卖教堂以获利.入堂后,因照颐不良,死者累累,堂外小儿坟墓遍地。天津民情激愤,群集要求法领事丰大业查究此事,交出凶犯。"丰素狂燥,平日凌蔑汉官,欺虐百姓,受害者沈冤莫诉。"他不但拒绝民众正义要求,且"径放洋 ,叫号怒骂"。津民忿极,一呼百应,"遂群殴而杀之,投尸海河",并杀死随从及传教士20人,焚烧望海楼及仁慈堂,救出幼童150人。这本是天津人民对帝国主义者残害中国人民血腥罪行的正义惩罚,但法使却照会清廷总理衙门,要求以十命抵一命,要求杀天津守令谢.罪,并出动兵舰,陈布大沽海面,以武力威胁要挟。当时清廷任命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统督此案。他竟说:"百姓小忿,不足肇边衅",百般替帝国主义侵略者粉饰开脱,竟拟接受法人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共同参与审理此案的大小官吏,一个个均噤若寒蝉,不敢发一语。而"兰广独侃侃力争,谓议以十数人抵死,民已含冤,若广为搜剔,如民气何!如国体何!杀人媚人非吾辈事也。"并据理力驳法人无理要求。特别是对总理衙门发下的所谓杀丰大业的正凶金占鳌等4人,他敢于违抗上命,通过调查研究,确证是陈某勾攀法人诬陷,连同另7名被诬告者,均予平反释放。这不仅表现了王兰广大义凛然的民族气节,也表现了他严谨负责的办案精神。但他的正义主张与行动却受到-贼的申斥,兰广"情不可忍,致伤肝气,左腋遂生一疽。"乃愤而辞职,以示 。
  在王兰广30余年的官吏生涯中,尽管对内勤于职守,勇于任事,救民防险,除暴安良,深受人民爱戴;对外反对投降,抗拒侵略,力主正义,为民伸冤,伸张民族正义,作了不少维护民族尊严、保护人民利益的好事。但他毕竟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所以当李开芳率太平天国革命军过境修武,围攻怀庆府时,他虽因母丧家居,还是"奉调从戎",参与了对农民革命运动的镇压。清咸丰四年(1854年),由于受到太平天国革命军的影响,"民心思乱,河(内)、武(陟)、温(县)、获(嘉)、辉(县)、新(乡)、汤阴各县抗差抗粮"。修武民众欲拥兰广为主,"建旌抗官",他却执意不从,并"潜藏亲友处"。此外,他的关于编保甲、挖沟濠等建议与措施,其目的也是企图挽救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与摇摇欲坠的清王朝统治。至于赞颂忠孝节烈等封建伦理道德之文,在其文集中亦时有所见。
  王兰广善诗文。著有《静涵书屋诗存》、《王香圃先生年谱》、《静涵书屋文集》。有些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附注:本传记资料与引文来源;
  1.《中州先哲传》卷十六;
  2.《王香圃先生年谱》;
  3.《静涵书屋诗存》;
  4.《静涵书屋文集》;
  5.《长垣县志·艺文志》(1944年版)载王兰广所著《长垣创修土埝碑记》及《看守土埝碑记》。
同年(公元180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874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