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东省> 佛山市> 顺德人物

潘鹤鸣

[公元1895年-1967年]

潘鹤鸣为[公元1895年-1967年]

  潘鹤鸣(1895~1967.5),广东省顺德县人。
  民国26年(1937年) 9月,任梧州兴华电池厂副司理。27年广州被日军侵占,广州兴华电池厂全体股东及其家属迁到梧州,并投资扩充梧州兴华电池厂,潘鹤鸣改任工务主任。34年8月, 梧州市兴华电池厂与广州兴华电池厂实行各自独立核算,分开经营,潘鹤鸣任梧州兴华电池厂襄理,并受委托代理经理,主持厂务。
  1950年,潘鹤鸣担任梧州兴华电池厂厂长职务。1954年11月30日,梧州兴华电池厂实行公私合营后,潘鹤鸣先后被任命为公私合营梧州兴华电池厂副厂长、梧州市电池厂副厂长。
  1950~1957年,当选为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一、二、三、四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西省工商业联合会第一、二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还被选为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连任两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7年,潘鹤鸣被错划为“ 分子”,1961年摘掉“ 分子”帽子。1962年,市工商联兴办跃进中学时, 他捐资1万元作办学基金。在“文革”期间,受“左”的错误冲击, 被抄家批斗,受到破孩。1967年5月,在梧州病逝,终年72岁。1979年后,中共拨乱反正,纠正“文革”的错误,给潘鹤鸣落实了有关政策。
同年(公元1895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