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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唐

[清]

刘自唐为[清]

  刘自唐
   字尧村,凤翔县人。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为官清廉正直,关心百姓疾苦。任云南禄丰县令时,因县地处偏僻,地瘠民穷,他“轻徭薄赋”,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使其地渐成富庶之乡。该地文化落后,每年应童子试者(考取秀才资格的应试者)只三四十人。自唐遂于四乡兴建义学,拿出自己俸金以资所需,亲为讲学,倾心发展教育,使应试者达四百多人。康熙五十三年(1714)起补文选司主事。雍正四年(1726)转湖南保靖府同知(知州助理),保靖属苗疆,自唐以恩惠和信誉使苗民敬服,后调永顺府为掌印同知,一下车,即入深谷密林,教化安抚苗民,民感其德。后辞官归休时,当地苗民赠衣,并立碑以志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