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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士华

范士华为

  范士华(?~1827),海门县(今海门市)茅家镇人。父亲早亡,寡母瘫痪在床,家中贫困不堪。范士华以行乞赡养母亲40年。每天东方日出,范士华即携篮带罐,外出乞讨。讨得较好的饭菜立即送回给母亲吃。有一次犯想吃鲜鱼,范士华上集市买鱼,选好一条,卖主索价36枚铜钱,范搜凑不满数,只好将鱼放置一边,嘱卖主别卖掉。但待他讨得钱来取鱼时,卖主说:“那条鱼已被衙门里的人买去。”范士华立即奔至厅署,哭诉0卧病在床,想吃鲜鱼而不得,叩求衙门将鱼转让给他。衙役禀告厅官,厅官惊奇,命将已煮好的鱼送给他带回,并派人尾随至他家探视,果然看见范士华一回家,就将煮好的鱼用筷子一块块地夹给0吃。衙役回府禀告,厅官为之感叹。范士华对0十分体贴,一年元宵之夜,灯市热闹,他背着0到屋外观灯,邻里妇孺见了,都称其孝。他有时外出乞讨,遇大风雨晚归,就跪在母亲床前流泪请罪。清道光七年(1827年),范士华先其母亲病故,生前将乞讨所得铜钱,储存两坛,留给他的弟弟,作为0丧葬之用。道光十年,其母陈氏病故,享年89岁。范士华孝敬母亲的事迹传扬四方。文人陈尔益发起募款,在茅家镇北3里建造范士华墓(俗称“孝子牌楼”)。牌楼上刻“锡类垂型”。两旁大石柱上,刻对联一副:“天性纯良,千载未寒于骨肉;人心仰慕,一方永享其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