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山东省> 烟台市> 蓬莱人物

陈卫东

陈卫东为

  
  陈卫东,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197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诉讼法学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北京市-、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分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西城区人民-、海淀区人民-、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受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河北大学、湘潭大学、上海大学、国家检察官干部学院、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1999年被评选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2001年获国家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
  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自诉案件审判程序》、《司法文书写作教程》、《中国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职能论》、《刑事普通程序》、《刑事特别程序的实践与探讨》、《刑事二审程序论》、《审判监督程序论》等8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刑事诉讼法学》、《中国律师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等50余部。
  近年来,陈卫东教授致力于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发表、出版了许多学术论文与著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中国律师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目前正在参加刑事证据法的立法起草工作。
  陈卫东教授与英国大使馆文化委员会、英中协会、美国福特基金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承担了美国福特基金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刑事诉讼法的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研究》等项目,目前正在承担英中协会《保释制度研究》等一系列课题,主持召开过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等大型国际研讨会。还与美国纽约大学正在合作《刑事审判及审前程序》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