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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元

[公元1915年-1997年]

陈培元为[公元1915年-1997年]

   陈培元(1915—1997),福建省永定县上洋村人。13岁便离开家乡,先后在广东兴宁县、广州读书。 民国22年(1933)1月,由同乡易仰文和邹镜湖带到广西南宁,在兴宁路邹镜湖开办的民兴(文海楼)百货文具店做店员。由于勤奋习业,被升为业务主任、经理助理。后决定自立, 先是入股与亲友开办肥皂厂,后于1946年9月集股开设大生百货商行,被股东推为经理,成为当时南宁规模较大的商家之一。
  1946—1950年,曾任南宁商会常务理事、百货业公会理事长及黄花岗纪念中学董事长、尚实中学董事等。南宁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政府的 宣传,不少大中户商人携资逃往港澳和海外,小户商人也惶恐不安。陈培元在中共地下工作者阮洪川的启发教育下,消除疑虑,主动参加护商团,动员和影响不少商人安下心来,迎接解放军进城。
  解放后,陈培元积极响应政府尽快恢复经济的号召,重新集股开设规模较大的建兴百货商店, 在市工商界影响很大。1951年6月,他和商会骨干响应全国抗美援朝总会捐献飞机大炮支援前线号召,向全省工商界发出捐献抗美援朝“广西工商号”飞机的倡议,市工商界积极响应,共捐资30亿元(第一套人民币),超额完成购买两架飞机的捐资任务,这些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正义行动, 在全市引起很大的反响。1951年7月,陈培元被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10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成为广西最早入会的民建成员,此后为创建民建广西组织做了大量工作。11月,南宁成立市工商联筹委会,陈培元被选为主任委员后,认真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政策,清理整顿全市51个同业公会、打击不法经营、协助政府建立南宁市主要商业交易所、引导私营工商业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建立劳动协商会议制度、组织各行参加省内外物资交流会、发动各同业公会开展爱国缴税竞赛、制订集体缴税爱国公约、建立税务促进会,并向各省市工商联提出挑战,因完税成效显著, 受到中南军政委员会嘉勉。1952年9月,南宁市工商联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陈培元被选为第一届主任委员,从此他连连当选,当了八届共38年。1954年他协助政府深入基层和家庭, 广泛动员工商业者申请公私合营。为1955年1月全市基本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了不少工作。
  从1955年7月起, 陈培元先后担任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委员会副主席、南宁市副市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政治协商会议自治区委员会常委、自治区人大常委等职务。其中担任副市长达12年之久,分管商业工作。他经常下行业、进商店,考察市场供应情况及网点分布、商品质量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共商有效措施。在“文革”中,他虽身处逆境,被罢官撤职,挨抄家和批斗,但他始终没有动摇对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80年代初,他积极协助中共南宁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给一些在“文革”中被批、被斗、被抄的原工商界人士落实政策,得到彻底平反。
  从1987年起,陈培元担任市个体协会名誉会长,当时个体经济在南宁起步不久,普遍未受重视。陈培元旗帜鲜明地为个体经济奔走疾呼,宣传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市工商联大胆地发展了一批个体户、私营业主为会员。
  陈培元具有平易近人的美德,当官不摆官架,对上对下都一样和蔼可亲。他廉洁奉公,不搞特殊化,受到群众的称赞。
  陈培元于1996年退休,1997年12月12日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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