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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毓芝

[公元1875年-1933年]

王毓芝为[公元1875年-1933年]

  王毓芝(1875—1933)字兰亭。济宁直隶州(今济宁市市中区)北门大街人。曾任北洋政府币制局副总裁、全国烟酒事务督办。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考取陆军学堂,肄业后为曹锟办理文牍,被赏识,委以机要秘书。1912年,任东三省测绘学堂书记官、文案提调。1914年4月,任长江上游警备总司令部秘书官。1916年9月,任直隶督军署秘书兼咨议、 省长公署秘书。1918年6月,任四川、湖南、广东、江西四省经略使署秘书长。1923年1月,协助曹锟贿选总统,发380名议员每人每月200元(银币,下同) ,并聘为直、 鲁、豫三省巡阅使署顾问。9月2日,贿选票价公开定为5000至10000元不等,以支票支付,计573张;支票签有兰记(王毓芝) 、秋记(吴毓麟)等标记,分别由大有、 劝业、麦加利银行付款。10月4日,议员邹瑞彭向北京地方检察厅举发他和吴毓麟等贿赂议员选举总统之事,并将证据制版送交各报刊发表,使贿选丑行公之于众。但他无视舆论,仍为贿选奔走斡旋,活动于南北军阀、政客及各国使节之间。10月15日,正式投票,签到者593人,曹锟以480票“当选”中华民国第五任大总统。计用贿费达1356万元。曹锟就任总统后,委其为-秘书长。1924年11月,曹锟下野,王毓芝被解职。后病死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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