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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森

[公元1868年-1938年]

孟森为[公元1868年-1938年]

  孟森(1868~1938),字莼生、号心史。武进(今常州市区)人。史学家。清秀才,屡试举不中,以授学为业。秉性耿直,负才不羁,有“清狂之名”。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孟森应同邑何嗣焜之邀,任上海南洋公学教员。因好议论,指责校方课程安排不当,引起教务长不满,调译学馆任职。在主持译务工作时,聘请日本学者当助手,学习和掌握日文。光绪二十七年,就读于江阴南菁高等学堂,因不守校规被除名,赴广西龙州督办郑孝胥幕中任记室。余暇,收集广西边防资料,撰写《广西边事旁记》一书,为郑赞赏。次年,被送往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攻读法政专业。从此,一改习性,刻苦学习,与谢霖合译《薄记学》,成为中国早期财会人员借鉴日本经验的著作。
  光绪三十一年,孟森从日本学成回国。当时,清政府下诏预备立宪。他和郑孝胥、张謇等人到上海创办预备立宪公会,主张全国立宪,效法日本内阁制度,进行政治改良。随后,为倡导立宪,寻找理论阵地,进商务印书馆办的《东方杂志》部任主编。开辟《-篇》专栏,刊载介绍西方国家的立宪制度、论述中国必走立宪之路的文章。同时,把全国各地发生的大事件,列成大事记,在刊物上发表,引起世人重视。由于-取得进展,他辞去主编职务,任江苏咨议局书记长,制订《地方自治章程》,负责在全省推广。宣统二年九月(1910年10月),孟森被派往奉天、黑龙江、直隶、山东等地考察,联合各省咨议局上 书清廷,要求成立立-府。次年,他陪同张謇再次北上,联合各省咨议局向清政府-,敦促清廷召开国会会议。
  辛亥革命爆发后,孟森目睹清政府腐败,垮台已成定局,放弃-立场,响应革命,成为江苏、浙江上流名士的代表,与革命军取得联系,疏通关系。苏州“光复”后,他被推选为江苏省临时参议员代表,为-沪联军攻打张勋在南京的“辫子军”起草宣言。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孟森加入统-,后任共和党执行书记。民国2年,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因袁世凯买通多数议员,通过“总统制”议案。同年,“二次革命”爆发,袁世凯解散有国民党员身份的议员,使国会瘫痪。他气愤之下离开北京,回到上海,继续从事商务印书馆工作,开始研究明清史。民国6年,孟森回到常州,主编《武进月报》,搭股开设常州商业银行、常州纱厂,从事商务活动。北伐大革命后,一度任江苏省政府秘书。不久辞职,任中央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民国19年,任北大历史系教授,有更多机会查阅明清历史档案,为撰写明清史著作提供有利条件。
  孟森撰写的史学著作,主要有史料、教材、史事疑案考证三大类。史料著述,有《心史史料》4册、《八旗制度考实》、《心史丛刊》3册、《心史笔记》、《明元清系通纪》15册。《通纪》采用编年体,以明代纪元叙清代世系,详述1371~1524年满族兴起及其对明朝的影响,纠正日本学者著《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和国内书籍解释上的误差,是研究清朝在关外活动的重要著作。教材著述有《明清史讲义》,长期被各大学用作历史课教材。再版时修订成《明代史》、《清史讲义》。这两部书,新中国成立后,大陆和台湾都曾再版使用。历史疑案考证,是孟森从事史学研究的特长,对众说纷纭的清朝四大奇案,潜心考证,撰有《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承统》、《海宁陈家》等。他还著有《董小宛》、《横波夫人》、《孔四贞事考》、《乾隆香妃》、《丁香花》、《朱三太子史说》、《永乐皇帝传位》、《科场案》、《奏销案》、《字贯案》、《闲闲录案》、《金圣叹》、《西楼传奇考证》、《袁了凡斩蛟记考》等考证文章。这些论著和文章,以实事求是的史学观,澄清历史疑案。他在研究明清史过程中,发表100多篇明清史论文,后来由他的学生、著名史学家商鸿逵搜集出版《明清史论集集刊》、《明清史论著续编》。
同年(公元1868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3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