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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颖

[宋]

胡颖为[宋]

  胡颖 ,字叔献,潭州湘潭人。父娶赵方弟雍之女,二子,长曰显,有拳勇,以材武入官,数有战功。颖自幼风神秀异,机警不常,赵氏诸舅以其类己,每加赏鉴。成童即能倍诵诸经,中童子科,复从兄学弓马,母不许,曰:“汝家世儒业,不可复尔也”。遂感励苦学,尤长于《春秋》。
  绍定三年,范讨李全,檄颖入幕,颖常微服行诸营,察众志向,归必三鼓。后全败,遣颖献俘于朝,以赏补官。五年,登进士第,即授 京秩。历官知平江府兼浙西提点刑狱,移湖南兼提举常平,即家置司。性不喜邪佞,尤恶言神异,所至毁淫祠数千区,以正风俗。衡州有灵祠,吏民夙所畏事,颍撤之,作来谂堂奉母居之,尝语道州教授杨允恭曰:“吾夜必瞑坐此室,察影响,咸无有。”允恭对曰:“以为无则无矣,从而察之。则是又疑其有也。”颖甚善其言。
  以枢密都承旨为广东经略安抚使。潮州僧寺有大蛇能惊动人,前后仕于潮者皆信奉之。前守去,州人心疑焉,以为未尝诣也;已而旱,咸咎守不敬蛇神故致此,后守不得已诣焉,已而蛇蜿蜒而出,守大惊得疾,旋卒。颖至广州,闻其事,檄潮州令僧舁蛇至,至则其大如柱而黑色,载以阑槛,颖令之曰:“尔有神灵当三日见变怪,过三日则汝无神矣。”既及期,蠢然犹众蛇耳,遂杀之,毁其寺,并罪僧。移节广西,寻迁京湖总领财赋。咸淳间卒,赠四官。
  颖为人正直刚果,博学强记,吐辞成文,书判下笔千言,援据经史,切当事情,仓卒之际,对偶皆精,读者惊叹。临政善断,不畏强御。在浙西,荣王府十二人行劫,颖悉斩之。一日轮对,理宗曰:“闻卿好杀。”意在浙狱,颖曰:“臣不敢屈太祖之法以负陛下,非嗜杀也。”帝为之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