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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树铭

[清][公元1824年-1899年]

徐树铭为[清][公元1824年-1899年]

  徐树铭(1824~ 1899)
  清左都御史,经筵讲官。
  清长沙县人。字寿衡,一作叔鸿。生年不详。少时读书长沙城南书院。道光二十七年(1847)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出主四川乡试。咸丰二年(1852)任山东学政。后擢内阁学士、兵部右侍郎,又被派往福建任督学。时蒲田、同安二县吕、黄两姓械斗,其势汹汹。他书写劝谕两姓停止械斗文,又亲往祭悼械斗死者,使双方各自愧悔,事遂平息。又为两姓设立型仁、讲让两学塾,教育子弟,使两姓趋向和好。任满,乞养回籍。同治六年(1867),起复为署礼部右侍郎。明年,督浙江学政,因所奏荐中有被罢编修俞糙,由此受劾,贬三级调为太常寺少卿。
  光绪初年,徐树铭任鸿胪寺卿,旋遭父丧守制。后为通政司副使。光绪十年(1884),晋太常寺卿。时永定河堤溃决,受命前往勘察,多采有利于百姓诸治河措施。中法战争发生后,因海道将受阻扰,又奏请将漕粮改由河运,应由朝廷下令直隶总督修浚南运河。十二年,补左副都御史。时廷议废当十钱,恢复制钱,一时民心惶惑。因向户部尚书阎敬铭建言开仓,让百姓用当十钱买粮,使民心安定。十五年任工部右侍郎,又曾先后充任顺天、浙江乡试正副考官,会试总裁。
  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战争爆发后,徐树铭多次上疏奏事,皆不报。二十三年由吏部右侍郎改左都御史,充任经筵讲官。上疏请求实行蚕政,由清廷谕令各省督抚责成有关部门营办,按官员从违态度进行考核。清廷采纳,下令各省实行。二十五年受命为工部尚书。旋病卒。
  徐树铭生平不事积蓄,惟嗜爱钟鼎书画,藏书数十万卷。垂老好学,暮年犹卷不释手。著有《澂园诗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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