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东省> 阳江市> 阳春人物

吴英华

[公元1878年-1951年]

吴英华为[公元1878年-1951年]

  吴英华(1878-1951年),号君实,本县大陈石碧(今属八甲镇)人。生于清光绪四年(1878年),其父吴汇川为方便子女入学,乃迁居春城。英华在阳春书院读书,每天鸡鸣起床,深夜才歇,深通经籍,卓有文名,参加肇庆府试考取国学生员(秀才),年仅14岁。继赴省城就学,光绪二十三年参加广东乡试,被录取为副榜第一名,年仅20岁。因才华卓越,在穗名噪一时,是清末民初间本县最出众之士。
  废科举后,进广东法政学堂攻读,宣统元年(1909年)毕业,成绩优异奖授副魁,并授予候补知府,签发广西梧州候缺。辛亥革命成功,清朝封建统治结束,故未曾到职。辛亥年(1911年)12月,广东省临时参议会成立,阳春旅省公法团推举吴为代议员,并被推为秘书长。民国2年(1913年)吴以学识文章为世人敬重,被任命为广东公立法政学堂校长。对培养广东省法律人才有一定贡献。民国3年出任广东高等审判厅厅长。民国4年袁世凯窃国称帝,袁曾遣人许以高位拉拢吴,他不满袁氏所为,毅然辞去厅长职务,与友人到南洋马来半岛等办锡矿。民国5年袁氏垮台,吴旋即归国在广州执业律师,于广东司法界声誉甚高,故业务甚盛,被称广东三大律师之一。
  20世纪30年代初,英华发起设立广州阳春会馆,集资购置房舍于万安里南约,以庇留穗就读的阳春贫苦学生。曾捐资毫银500元给阳春博爱善堂作赈济基金,购买精本丛书《四部备要》赠予县立图书馆,购买《万有文库》全套赠予县立中学,其对邑中勤敏好学的青年学者,尤能多所奖掖。
  抗日战争时期,吴随高等法院撤离广州,继续在恩平执业律师。民国14年(1925年)被推举为《阳春县志》总编,民国30年转回县考察,将《阳春县志》重加修订。其关心阳春文化事业,乐善好施之心,老而弥笃。1951年病故于广州。

同年(公元1878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5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