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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子

[宋]

李方子为[宋]

  方子字公晦,号果斋,光泽县乌洲人。生于南宋乾道五年(1169)。父名绍祖,祖父李吕。幼从叔父西山先生李郁学,深得西山先生所传杨时龟山之学的要领,朱熹许为讲学友。叔父闳祖、相祖、壮祖都是朱熹的高足,他们的道德文章,都为朱熹所称许。方子在这样“家学之传,远有端绪”的家庭中,从小受到理学思想熏陶,年岁稍大,继叔父从朱熹学,博学能文,深通程朱之学。
  他为人端谨纯笃,不苟言笑。初见朱熹时,熹对他说:“观公为人,自是寡过,但宽大中要规矩,和缓中要果决。”因而他把自己的文斋命名为“果斋”,决心从学习中来砥砺自己的个性。后游学太学,学官李道传知道他精通程朱之学,不计官位的高低,亲具名帖去拜望他。后为宋代名臣的牟子才等,也相率跟他学习,京师的学者少有不与他为友的。宋嘉定七年(1214)方子进士及第,廷对名列第三,真德秀评阅他的文卷,赞赏备至,对同僚说:“此必老师宿儒之文”,本拟选为第一名,但同列以为不合时宜,遂评选为第三名,朝廷授以泉州观察推官。嘉定十年(1217)真德秀以右文殿修撰任泉州知州,对他非常推重,尝对人说:“公晦学邃而气平,本经术,明世用,事之大者,余必咨而后行”。公务之暇,两人谈论经训,常至深夜不以为倦。在这期间方子还得到真的积极支持,在泉州刊印朱熹的历史名著《资治通鉴纲目》,嘉定十二年书成,方子写了《资治通鉴纲目后序》。他认为《资治通鉴纲目》是孔子所著《春秋》以后的第一部历史名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虽极完备,但“其于《春秋》惩劝之法,又若有未尽同者”,《纲目》就是为了补救《通鉴》的这个缺陷而编写的,它体现《春秋》所昭示于世人的“大经0”。
  按照惯例,宋代官吏任期届满,应将任期内所做工作,上报朝廷,以期调升。而他不愿意这样做,以为“以书通,是求也。”丞相史弥远知道这回事后,对他大为不满,所以当他任满一年多,才调迁他为国子监学录,而他不以为悔。不久,他将当选宫僚,所谓宫僚就是太子的属官,但他不为利禄所动,仍丝毫不肯折节以求苟合。结果遭到史弥远一帮人的中伤,被劾罢官,奉祠而归。
  方子回到家乡后,在他少年读书的云岩书院,倡道讲学,澹然自得,学者不论远近,慕名而来求学的不绝于途。他对来学的人,训诱不倦,以传播程朱之学为自己应尽的责任。他尝说:“若得真实务学之人,发明纲要,斯道庶不坠耳。”他的学生牟子才和叶采,在理学研究上都有所建树。方子在读书讲学之暇,还尽力于著述,主要著作有《禹贡解》、《传道精语》、《紫阳年谱》3卷、《清源文集》40卷等。宝庆二年(1226),枢密使真德秀与尚书袁甫将他所著的《禹贡解》进荐于朝廷,朝廷复起用他为辰州(故治在今湖南沅陵县)通判,但他没有赴任,特旨授以朝奉郎(正六品上)致仕,不久病卒,终年58岁。子祜以父荫封为将仕郎(从九品)。
  方子一生,外出为官的时间较短,在家读书讲学的时间较多。他恪守朱熹居敬穷理之说,为了做到“内无妄想”,“外无妄动”,他常竟日危坐,不少倾侧。他主张读书要熟读精思,反复涵咏,切己体察,而反对立论以驱率圣言,凿说以妄求新意。他尝对人说:“吾于问学未能周尽,然幸干大本有见处,此心常觉泰然,不为物欲所渎尔。”元代大学问家虞集在他所写的云岩书院记中,称“其于朱氏之学,确守而不变,所谓毫分缕析,致知力行盖终身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