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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纲

[公元1910年-1988年]

李维纲为[公元1910年-1988年]

  李维纲(1910~1988),原名李逢,字公仪,笔名曾用李梅子、黎明、白鸥、希云等。广东省梅县丙村人。1927 年,在梅县东山中学毕业后,回家乡丙村中学任教。1928 年旅居星洲后,曾在华星平民学校、吡叻和丰中学、兴中中学、怡保中学执教,后任和丰中学校长。自年开始,李维纲在星洲开始他的创作生涯,著有童话《鼠军师的1928 故事》、《和丰颂》,《天是我们的天》、《我们相见在前线》、《明天的太阳》等。1939 年初,身处海外的李维纲投入抗战文学的热潮,以促使侨胞爱国力量和国内抗战的巨浪汇合起来。他认为救亡工作应像狮子的怒吼,以唤醒沉睡的人们,把一切侵略魔鬼打退,为抗战服务。他提倡
  文化战士既要调查,也要创作。他还参与“南洋文学通俗化活动”的实践与争论,写有《关于“大鼓”“弹词”的问题》、《和王先生讨论的方言文学——问题》、《红溪的故事》、新诗《吊》、《除非春风化作雷霆》等,以后均被方修编选的《马新文学大系》(十巨册)选编入册。
  1942 年在马来亚参加当地抗日活动,并加入马来亚共产党。
  1945 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李维纲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新加坡支部宣传部长,担任《北马导报》、《怡保日报》主编经理,《南侨日报》发行部主任。后到新加坡集资开办南侨贸易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并为出版社编写小学补充教材和读物。
  1948 年,李维纲回到香港,在香港参加了致公党,任港九总支委员。1949 年6 月奔赴广东惠阳,参加游击队东江纵队,担任三支-工作队队长,在三支队六团禺北办事处任副主任。广东解放后,先后任增城县石滩区副区长、增城县法院副院长、广州市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后被选为广州市第六届政协副主席,广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六、七届主席,广东省归侨作家联谊会理事,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主委、名誉主委,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虽年近古稀,仍以满腔热忱从事工作。直至晚年仍不辞劳苦,为促成由美国和香港方面投资1000 万美元,从美国引进良种奶牛的广州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合作项目而奔走。该项目投产后,产生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李维纲在患病期间,仍经常关心广州市政协、侨务工作和致公党的工作。他对农林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和梅县家乡建设十分关心,为祖国做出了积极贡献。
  1988 年5 月14 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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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98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