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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宜应

[公元1897年-1971年]

刘宜应为[公元1897年-1971年]

  刘宜应(1897—1971年),城北扎上村人。有时家贫,靠父母肩挑度日,读完旧制东山中学后,因生活所迫,投刘志陆部下当差。不久辞去军差出洋谋生,在秦国睛吻埠的一家杂货店当店员。旋往印度加尔各答埠刘镜元皮革厂学制革技术,后转往印度尼西亚,与堂弟刘宜信合股在雅加达开设“源源皮革厂”。经过一段时间的锐意经营,“源源”皮货在东南亚享有盛誉,并成为皮革制造业之巨子。
  刘宜应在雅加达办厂经商期间,参与领导改组华侨社团工作,将“客属总义祠”改组为“华侨公会”,先后任该会副主席、主席。任内,积极支持祖国抗日战争,资助有志参加抗日和民族解放战争的华侨青年返国,热心筹款赈济祖国难民,还对侨居地的贫苦侨民施药赠医,并与热心人士一起倡建华人学校,开办华侨数理化讲习所,带头集资建雅加达华文中学校舍,历任联中,吧中等校董事。1940年至1949年,捐款合建梅县东山中学第二宿舍,与刘家祺合资捐建“松山堂”校舍1座。新中国成立后,雅加达进步侨团联合组织中国印尼建交促进会,刘宜应被推选为主席。中印(尼)建交后,促进会改组为雅加达中华侨团总会,他被选为副主席,尽力促进华侨与当地人民友好和协助中华驻印尼使馆开展团结侨民工作。1951年国庆节,刘宜应以首批印尼华侨回国观光团副团长的身份,率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两周年庆典,受到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5年,刘宜应举家回国,在广州华侨新村定居。之后,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先后当选广东省第一、二、三届人大掉表,省政协委员,广东市政协常委,致工党广东省委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梅县侨联主席,梅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及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副董事长等职。推动广大侨胞和归侨、侨属支持地方建设,先后投资兴建梅县华侨戏院、华侨大厦、华侨造纸厂、侨光墨水厂、黄石仑水电站,倡办梅县华侨中学,捐资兴建梅县华侨中学教师及设备,还贷出巨款购买进口化肥支援农业,在家乡投资营造花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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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971年)去世的名人: